近期,很多史学专家对于“唐宋元明清”这样的说法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宋朝不能算作一个封建朝代,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地方割据势力,因为在宋朝存在的同时,一直都在和辽朝、西夏、金等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打仗,根本就没有“大一统”,
这样的说法无疑是非常片面的,在我国整个古代历史上,宋朝一直是一个非常矛盾的朝代:宋朝一直面临其他国家的威胁,但是宋朝(两宋)却是唐宋元明清中最长寿的朝代;宋朝虽然一直给辽、西夏、金赔钱,但是宋朝的平均财政收入却是唐朝的五倍左右;宋朝是盛产奸臣的时代,蔡京、秦桧等千古奸佞都是宋朝人,但宋朝也是清官最多的朝代,例如范仲淹、王安石、包拯等人。
包拯是庐州(今安徽合肥)人,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上进士,之后累计政绩做到了监察御史,因为秉公执法且对朝廷忠心耿耿,宋仁宗之后委任包拯做开封知府、御史中丞等官职,是当时朝廷中的重臣。因为包拯在做判官的时候铁面无私从不徇私枉法,所以包拯在当时宋朝民众中的口碑很好,又被称为“青天大老爷”。在办案的过程中包拯不仅仅公正廉明,而且对案件梳理还有一些独特的想法,在《仁宗实录·包拯附传》就记载了包拯的牛舌案。
宋仁宗认为包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了锻炼包拯的能力在1037年将包拯分配到了天长县作知县。天长县地处淮南地区,是宋朝几大产粮区之一,家家户户都有耕牛。为了保护耕牛,宋朝还特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约束民众,根据《宋刑统》规定,杀害官家的牛要被判杖打20外加一年的徭役,即使是居民自己喂养的牛,私自宰杀也要杖打17并罚款。
所以当地很多居民将耕牛看得比生命还要重,某天就有一个农民来到包拯处告状,说他在放牛的时候躺在草坪上睡了一觉,起来之后就发现自己家牛的舌头被别人割走了,眼看就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农民害怕官府判他私自杀牛,立马将这件事情报告给了官府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包拯心想,这样的事件要是追查的话肯定不会得到什么结果,于是就为这个农民出了一条妙计。包拯对农民说:“你回去将牛直接杀了拿出去卖,犯人就会自己跳出来。”农民也不知道包拯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相信包拯的话,回家之后就将牛宰杀了。
第二天清晨同县另一个农夫很早就来到了知县府敲鼓,包拯便派人将他带了过来,问他有何事禀报。这人直接说道:“我邻居在偷偷杀牛,请官府派人捉拿他。”包拯又问:“他无缘无故地干嘛杀牛啊?”这人答道:“因为牛的舌头……”这人自知失言,下半句话硬生生吞回了肚子。但是包拯心中已经有了脉络,逼问道:“牛舌怎么了?”
这人被包拯的气势所吓,将所有的罪行全部说了出来,原来他和之前的那个农夫产生了间隙,想暗害他家的牛然后将杀牛的罪名嫁祸给他。最后这人也是自食苦果,被打了17大杖。在那个没有指纹没有dna的年代,包拯能想出这么机智的方法,果真无愧包青天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