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把酒言欢本是人生一大幸事,但酒后滋事扰乱治安秩序,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近日,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3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2020年9月6日凌晨,紫阳县胡某甲在县城某酒吧饮酒娱乐,后醉酒,结账时与该酒吧店员因账务事宜发生纠纷并在吧台吵闹,酒吧负责人沈某为防止事态扩大,要求其离开,胡、沈双方因此发生言语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后赶到酒吧的胡某乙不问事实经过,与酒吧负责人沈某发生肢体冲突,之后沈某对胡某甲、胡某乙进行了殴打。
因殴打他人,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沈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处罚;因寻衅滋事,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胡某甲、胡某乙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来源:城关派出所
编辑:肖军
审核:李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