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抽检月饼154批次有4批次不合格 发布中秋月饼消费提示

2020-09-28 16:06:37 作者: 广西抽检月饼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28日讯(记者 黄勇椋 通讯员 杨彪)28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组织对月饼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月饼154批次,4批次样品初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和菌落总数。

本次专项抽检主要检验项目为:月饼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以下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一)柳州市柳南区村花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康食品厂生产的“伍仁叉烧类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0、规格:散装称重、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结果为7.2mg/g,标准值为≤5mg/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柳州工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工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丽晶大酒店生产的“白莲蛋月”(生产日期/批号:2020-08-25、规格型号:125g/袋、商标:柳轩及艺术字),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结果为8.2mg/g,标准值为≤5mg/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广西合浦县桂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金丝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7、规格型号:500克/袋、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4.7×104CFU/g、②3.2×104CFU/g、③2.4×104CFU/g、④3.1×104CFU/g、⑤5.4×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合浦穗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皮蛋黄莲蓉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0-09-10、规格型号:500克/袋、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①3.3×105CFU/g、②9.7×106CFU/g、③1.2×106CFU/g、④1.0×107CFU/g、⑤2.4×106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声明:以上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的样品所检项目)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复检(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检(异议)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据介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了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我们针对专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相同批次的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另外,为让消费者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月饼,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中秋月饼消费提示。

中秋月饼消费提示

一看食品标签:9要素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9大项目。在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或渠道销售的月饼,其标签应包含上述信息。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

二看营养标签:5要素

除了食品标签,有的月饼还会提供食品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主要包括:表格形式的“营养成分表”,以及解释营养成分水平高低的“营养声称”和解释健康作用的“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至少应标出5个要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及其占每日所需营养素参考值(NRV)。消费者可根据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此外,多数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宜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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