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视剧里出现你的手机号码,网民们开始频繁拨打电话,你该怎么办?黄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黄女士起诉了曝光她电话号码的网络剧制作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认定,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黄女士的隐私权,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主审法官解释,即便没有网民真的拨打骚扰电话,只要手机号码被不当披露,侵权事实就可能已经构成。
黄女士手机号热播网剧中出现
法院一审判定:构成侵害隐私权
涉案网络剧在2019年11月上线播出,其中第八集画面出现了一个角色的手机号码,与现实生活中原告黄女士的手机号相同。黄女士称,她在当年11月5日开始,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通知,当时她正处于毕业前夕,正常生活被严重打扰。
被告方网络剧的制作单位辩称,这个手机号在2017年网络剧拍摄期间,曾经由剧组人员买下。
主审法官龚娉表示,即便被告曾经拥有这个号码,如果由于没有续费等原因被转售给原告,又没有在网络剧中模糊处理,仍然属于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在本案中,被告没有主动做出违法行为。法官表示,“不作为”导致的“过失”,也可能是主观过错的一种。
法官:在判断侵权责任构成说他有主观过错时,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跟过失都会构成侵权。本案来讲,其实被告主要是过失即“不作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网络剧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黄女士隐私权的侵害。这里受侵害的隐私并不是指手机号本身,而是原告私人生活安宁不被打扰的权利。
△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号截图
法官:我们司法中通常认为的隐私权,首先包括私密信息,但同时还包括私人生活安宁。这两个部分都涉及私人生活领域。本案构成侵害隐私权,侵犯的是隐私权利的私人生活安宁这一大部分。
法院认为,无论是黄某女士安宁状态明显存在被侵扰的风险,还是实际受到的网民侵扰,都是由于涉案网络剧公开了涉案手机号码并设定为剧中角色所有,激发了观剧网民的好奇心理,存在必然联系和客观的因果关系。
而且,只要手机号被不当披露,将原告置于私人生活安宁受到威胁的局面,侵权事实就可能已经构成。至于是否真的有网民打扰原告,就是判断损害程度,衡量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官:个人感受会有差异,所以我们判断标准时,其实会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或者是法律上说的“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标准。你是不是陷入危险的状态,或者导致其他人对你的侵扰达到一定程度,构成对你私人生活中安宁状态的一种破坏。
被告方辩称,他们在2019年11月8日,也就是黄女士开始被网友骚扰的三天后发现网络剧中出现手机号码,立即对相关画面做模糊处理,两天后在播出平台完成替换。
法官介绍,这些补救措施是法院确定赔偿金额的考量因素。原告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一审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目前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至于原告是否可以向直接实施骚扰行为的网民索赔,法官表示,要看具体情况。
法官:网友对原告是直接的骚扰,如果极其轻微,只是好奇打了电话、发个微信,如果说极其轻微的话,可能就不构成侵害隐私权的。
像本案网友很多,原告也不便起诉网友。而且网友构不构成侵权,都是要单独去判断的。我可以找手机号披露方,因为两者的行为是能够构成实际上的因果关系,本案原告就直接起诉了手机号披露方。也有别的案件,可能会起诉披露方,或者起诉网友。
黄女士遇到的事情并不是个案
还有多部热播剧曝光他人手机号码
据媒体报道,洛阳的邵女士与网剧《穿越火线》的主角手机号相撞,她的手机被打爆。就在上个月,邵女士家人称,剧中画面已修改,可骚扰电话依然很多,手机号已用十余年,更换比较麻烦。
还有广东佛山市民陆先生,因和热播剧《三十而已》剧中主演的手机号撞号,他每日收到数百个陌生来电和短信。他忍不住吐槽:“这两天,全中国的人都在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