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特邀调解员添薪蓄力多元解纷
□本报记者 唐欢 刘超 通讯员 王馨怡
2020年09月11日
编者按: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全国20家中级法院及其辖区法院作为试点地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法院是我省唯一试点地区。9个月的时间里,合肥市两级法院将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试点特邀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组建快审速裁团队,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提高审判质效;大力推行电子诉讼,在线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已成常态化。
9月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选任特邀调解员公告,选任特邀调解员60名,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工作。
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特邀调解名册,确定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
今年以来,合肥两级法院特邀调解员增加到891名,特邀调解组织增加到131家。试点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共计57240件,同比增长了249.34%。
9月4日,在肥东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特邀调解员杨明朝仅用半天时间,就帮当事人张某解决了闹心的道交事故索赔纠纷。去年11月,张女士骑自行车,被超车的陈某撞到,构成九级伤残。张某恢复后,因赔偿不到位,将陈某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0余万元损失。杨明朝接受法院委派后,将双方约到道交一体化平台的驻点肥东快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保险公司的核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在杨明朝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赔付20余万元,张某放弃其他诉请。经过肥东法院道交速裁团队法官审核后及时出具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张某便解决了闹心的纠纷。
截至8月底,肥东法院的120名特邀调解员共参与5161件案件调解,调解成功2996件,成功率58.05%。
自今年6月12日选任50名特邀调解员加入诉前调解队伍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质效呈直线上升态势。这让原本已经拥有10家调解组织、警民联调室、街道乡镇调委会等多元解纷网络的包河法院有了更为充实的调解力量。
试点期间,特邀调解员制度在合肥两级法院全面“开花”,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增添了一支有经验、有能力的调解队伍。不论是特邀调解员还是特邀调解组织,这支法院编外的解纷队伍正在不断化解各类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案件。
作为特邀调解机制的另一配套试点制度就是司法确认。《办法》要求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有利于促进调解协议实效化,降低民事纠纷成讼率。
疫情期间,肥东法院法官通过司法确认远程视频系统,在线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对当事人信息。在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法官对审查过程制作笔录,将笔录通过网络发送给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字确认,并通过电子签章的方式,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远程签收法律文书,快速高效地完成司法确认。
近日,在审查某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医疗纠纷案的调解协议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仅在1个工作日内就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促使当事人及时获得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7万元。自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庐阳法院多举措推进司法确认工作。今年1-8月,该院审结司法确认案件127件、平均审查期限 2.6天,自动履行率100%。为顺利落地司法确认工作,该院立案庭统一受理相关申请,由分调裁中心集中审理,在立案后1到2个工作日完成分案工作,缩短流转环节。同时,该院统一了《司法确认申请书》《司法确认决定书》和《不予确认决定书》等司法确认相关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审理程序。司法确认申请受理后,法官以书面审查、询问等方式,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交材料,依法确认协议有效或者驳回申请,确保司法确认程序顺畅。 (来源: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