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载
昨天(11号),备受社会关注的吴某生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江西鹰潭月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余江区,由鹰潭中院指定月湖区法院管辖。检察机关指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余江区马荃镇渔业村委会部分村民,以保护渔业资源为名,成立了非法组织,自称“护港队”。
吴某生通过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当选渔业村委会主任后,以排除异己,安插亲信等方式,逐步把持了余江区马荃镇渔业村委会。
在吴某生的直接参与组织、指挥、策划和授意下,所谓的“护港队”开赌场、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逐步从恶势力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调查,吴某生参与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犯罪行为49起,致1人重伤、3人轻伤、8人轻微伤,造成国家、集体、个人重大经济损失,该组织在马荃镇称霸一方,欺压百姓。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分别就吴某生等19名被告所涉及的案件进行指证和质证,所有被告均对所犯罪名无异议。月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法庭对吴某生等19名被告当场宣判。
被告人吴某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法院最终决定对吴某生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其他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吴某生等人涉及的罪名有49起,光是案卷就高达3米,有100多卷。他们成立的所谓护港队盘踞乡村多年,为非作歹,当地村民对他们敢怒不敢言。专案组民警介绍,在查办吴某生等人的黑社会组织案件时,很多受害群众都不敢发声。
吴某生等人原本是余江区马荃镇董家洲村人,由于这里靠近白塔河,是传统的渔业村。上世纪九十年代,吴某生纠集部分村民,以保护渔业资源为名,成立了所谓的“护港队”。
专案组民警张平介绍,“沪港队”会在白塔河周围巡逻,抓一些在白塔河打鱼的渔民,而且不仅是在白塔河打鱼的渔民,甚至在自己家里抓泥鳅的农民,也会被他们抓走。
只要被“护港队”抓到后,就会被带到董家洲村委会,吴某生等人通过恐吓、殴打等形式,向受害人勒索钱财。
“他们认为白塔河就是他们的天下,别人都不可以动的,只要在白塔河捕鱼或者是捞鱼,都是侵犯他们的利益。”张平告诉记者,吴某生等人以此为依据,大肆抓捕捕鱼村民并勒索钱财。
“护港队”势力变大后,不再满足于敲诈勒索渔民,又将手伸向了白塔河沿线工程。2005年,马荃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家大型养猪场。吴某生团伙骨干成员了解到后,找到当时的马荃镇镇长,要求承揽养猪场的土方工程,遭到拒绝后,团伙成员竟在镇政府殴打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