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则元宝山区一对夫妻虐待女儿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视频中,8岁的小女孩在病床上写作业,后背、胳膊、脸上伤痕累累,不忍直视。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当地多次虐待女儿的曲某某夫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见9月12日的中新网)
夫妻虐待女儿被刑拘,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既能惩治和教育当事人,也能震慑其他父母,防范父母虐待儿童事件上演,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标本意义,值得点赞。
夫妻虐待女儿被刑拘,不仅告诉各位父母们,虐待孩子,必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而且传递出一种信息:对于虐待儿童孩子者再不仅仅是道德谴责,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真正做到“刑上父母”。为此,笔者期盼,这应当成为治理父母虐待儿童执法行为的常态。
老实说,时下,父母虐待儿童孩子行为并非个案,早就发展成为一种家庭和社会的公害。比如,河南鹤壁市一个13岁女孩疑因学习成绩差被亲妈打死;杭州一男子因3岁儿子不肯认字被家长失手打死孩子;西安一男子因孩子在家偷钱打死9岁儿子。等等这些“虐待儿童悲剧”,刺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已经引起了公愤。
现实是,有关监管部门很少追究这些虐童者的法律责任,从而怂恿了父母虐待儿童行为的泛滥,让人纠结。这不仅源于父母认为打孩子是家事,不犯法律,别人管不着;还源于相关监管部门出于同情,不追究虐待儿童者的法律责任,顶多给予道德谴责,以致虐待儿童者不用付出任何违法成本,难以长记性,自然容易重蹈覆辙。殊不知,孩子虽是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花朵和未来,不能由其父母想打就打,地方政府应当拿来具体行动,依法查处和惩治虐待儿童的父母,对虐童行为说不。
而今,夫妻虐待女儿被刑拘,为各地执法带了一个好头,有利于敦促父母们树立刑法意识,遵纪守法,别做伤害儿童的虐待者。此举,无疑是治理虐待儿童行为由道德谴责向法律惩治迈进了一步,让虐待儿童行为成为法律的“高压线”,谁也不许碰;否则,就得为此付出法律代价。不管是父母虐待儿童也好,还是老师虐待儿童也罢,都应当如此,真正让依法追究虐待儿童者的刑事责任,成为治理虐待儿童行为的社会共识和执法常态,从而保障未成年人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