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西安警方再次向社会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人,此次曝光的10人均因遛狗不拴绳被查处。而其中一名犬主在被民警纠正遛狗不文明行为时,发现其已是第二次被查到遛狗不拴绳了,此前就已写过保证书。就此,西安警方开出了首张因遛狗不拴绳的罚单,处罚犬主200元。
据西安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第一次查到会要求犬主写“不文明养犬保证书”,并抄写《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之相关条款加以学习;第二次被查到就要处以罚款的处罚;而第三次再被查到,就会作出吊销犬主养犬登记证、纳入黑名单的处罚决定。一旦纳入黑名单,养犬人将五年内不得养犬。
除了被处罚的李某外,其余9名不文明养犬犬主均写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保证书”,并抄写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之相关条款加以学习。此次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监督。
西安警方再次重申,《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养犬行为规范有以下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做到以上7条,就是一名合格的犬主。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