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西安交警在未央区查获了一名醉驾的驾驶员郝某,在案件办理中,郝某被取保候审,但是没有想到,郝某居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被查获,近日,法院判处郝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5月,郝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遇到西安交警查车,经过呼吸检测,郝某涉嫌醉驾,郝某被西安交警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经过抽血检测,郝某案发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5.36mg/100ml,系醉酒驾驶。案件在按照程序办理过程中,郝某被取保候审。
但是,郝某并没有吸取醉驾被查获的教训,依然酒后驾驶。
7月某天,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郝某在喝酒以后,再次遇到交警夜间盘查,经过抽血检测,郝某案发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12.01mg/100ml,再次醉驾。针对其在取保候审期内不思悔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当即对郝某依法刑事拘留,后移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最终,法院判处郝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