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电鱼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行为十分危险。但黄梅男子袁某因为嘴馋,竟不顾及个人安危,携带电鱼工具来到武穴余川的河道内电鱼,结果被武穴市公安局余川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
9月12日上午,余川派出所教导员张渝东带队在辖区巡查时,发现荆竹河大祝流域河道有一男子在电鱼,当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12日早上,袁某(男,47岁,黄梅大河镇人)一个人带上电鱼设备开面包车到余川荆竹河边电鱼,至抓获时已电捕野生鱼104条。
据袁某交代,他在前几天开车路过余川时,见这里山清水秀,沟壑众多,水质无污染,野生鱼肯定味美,虽然知道使用电鱼工具捕捞违反了有关法规,但因一时嘴馋,于是携带电鱼设备开车来到余川大祝,在河道内违法电鱼,没有想到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
当日下午,袁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非法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捕捞方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对鱼类生存和繁衍构成灭绝性威胁。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捕鱼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凡发现有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的,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阻止并及时向公安派出所举报。(图文彭慧明 张剑 葛韩军 编辑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