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是和平的象征,可王大爷养鸽子,不仅没带来和平,还带来了邻里纠纷,让友邻变成了“怨邻”。近日,昌平法院法官张焱上门就地调解,顺利化解了一场纠纷。
在昌平区百善镇某社区,田阿姨和楼上的王大爷因为养鸽子产生了纠纷:田阿姨去年9月搬到该社区,住在1层;楼上邻居王大爷在自家阳台上养了45只鸽子,并在阳台外侧设有2个鸽子笼和3个起飞平台。田阿姨觉得鸽子粪便落在自家小院影响卫生,而且放飞鸽子时噪音特别大。为此,田阿姨多次找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协调,二人去年签订了一份协议:王大爷花钱在两层楼之间安装棚子,以此接住落下的粪便、羽毛,同时他每天放飞鸽子的时间由早上5时推迟至7时后。
可一段时间后,田阿姨还是觉得楼上的鸽子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双方再次协商未果,于是,田阿姨把王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其禁止养鸽子,并拆除鸽子笼和起飞平台。
“我就养鸽子这么一个爱好,养了好几十年也没人投诉过。”
“我买这个房子,就冲着外面的小院,铺砖和装围栏花了上万元。结果想种点儿花草都不行,院子成了摆设。”见到法官后,王大爷和田阿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显然积怨颇深。
张焱听完了双方的意见后,特意对王大爷养鸽子的阳台及田阿姨家的小院进行了现场勘验。随后,经过简单布置,张焱在居委会院里敲响了法槌。
庭审中,田阿姨继续抱怨一家人饱受鸽子“折磨”,并认为在小区里养鸽子必须经过居委会和物业同意,王大爷未经同意,压根就没资格养。
王大爷反驳道,自己有信鸽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你接受不了,买房时为什么不看好呢?我已经做过让步了,不可能说不养就不养了!”
听着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的争吵,张焱发现虽然两家矛盾较深,但既然之前协商解决过,应该有调解的余地,这样才能解开双方心中的“疙瘩”。
“大家是住在上下楼的邻居,互相让一步,因为这点儿事情闹翻了,多不值……”张焱详细释明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同时引导双方以礼相待,互相包容理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王大爷拆除阳台外的鸽子笼和起飞平台,只保留6对鸽子在家中喂养、不对外放飞,今后也不再增加喂养鸽子数量。王大爷之前搭建的棚子归田阿姨所有并使用,田阿姨给付王大爷3000元补偿款。
张焱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还开启了“京法巡回讲堂”模式,和大家伙儿聊起了民法典中的邻里相处之道。“邻里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只有团结友爱,相互体谅,才能在社区这个大家庭里,同样感受到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