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师学艺”造假币 男子获刑七年六个月

2020-09-24 21:47:27 作者: “偷师学艺”

漆某瑞和他制造的假币。

“致富之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然而有的人却偏偏走上生财歪路,踏上牢狱快车道。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伪造货币案件并公开宣判,被告人漆某瑞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刑罚。

想要致富 他“偷师”旁门左道

22岁的漆某瑞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高中毕业后外出务工,其间因沉迷网络赌博,打工收入入不敷出。2019年,漆某瑞在重庆某KTV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富豪”客户杨某。交谈中,杨某透露其一直从事造假币“业务”,赚钱很快,漆某瑞便产生了“偷师学艺”,自己“造钱”的想法。

两人熟悉后,漆某瑞在杨某家中通过观摩,偷偷掌握了假币制作方法。而后,漆某瑞又进一步通过互联网学到了一些将假币做旧的方法,并通过网购平台购买了喷墨打印机、证券纸、丝印网版等工具。

“造钱”逍遥 假币面额达4.7万

2020年4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漆某瑞在其位于江津区白沙镇的出租屋内正式开始其“造钱事业”。为方便流通,漆某瑞刻意避开100元面值,转而选择伪造大量20元面值和部分50面值的人民币。生产完成后,漆某瑞将20元面值假币以5元每张的价格对外出售。

2020年5月3日,民警在重庆某网吧将漆某瑞抓获,随后在其出租房内查获并扣押假币20元面值836张、50元面值118张、20元面值单面打印半成品980张、50元面值单面打印半成品16张以及伪造货币工具打印机、电脑、丝印网版、证券纸等。假币总面额为43020元,其中成品面额22620元,半成品面额20400元。另查明,漆某瑞累计对外转售20元面值假币204张,总金额4080元。

归案后,被告人漆某瑞对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据悉,杨某目前已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漆某瑞违反国家货币管理规定伪造货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江津法院以犯伪造货币罪,判处被告人漆某瑞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作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假币在社会上流通,会严重干扰正常经济秩序,还会让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按照《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