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楼贝贝
本报讯若不是银行视频监控拍下那个自己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永康的池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跟自己相恋多年、正准备结婚的男友,竟然一直在盗刷自己的银行卡。
池某与人合伙开了一间店铺,主要出资人将一张银行卡交给她保管,以便她日常进货、付账。2019年9月的一天,池某急需这张银行卡取钱,但在家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她赶紧去银行调取流水,发现卡内有12.8万元在几天前已被陆续取走,现在仅剩下200多元。池某随即请银行调取了监控。在录像中,池某惊讶地发现,站在取款机前的那个人,竟是自己的未婚夫胡某。池某和出资人立即报了警。
当晚,池某想起自己的支付宝曾有向陌生人付款的信息,便立即仔细核对,结果发现支付宝绑定的两张银行卡内的43万元也多次被转走。而且,支付宝上某网贷平台上还莫名多了不少贷款。池某再次来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这些也都是胡某干的!
胡某为什么这么干?原来,胡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而自己又赚不来钱,便打起了女朋友的主意。池某因为与胡某已恋爱多年,对他很信任,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他。于是,每当缺钱的时候,胡某就趁池某熟睡偷偷把她银行卡中的钱转到自己账户,然后顺手删除转账记录和银行的短信通知。
2019年8月,池某因为开店所需,便向胡某催讨之前借给他的一笔钱。由于手头没钱,胡某又动起歪脑筋,从池某包里拿走了出资人的那张银行卡。因为ATM机取款限额2万,胡某连取好几天才转走了卡内的12.8万元,并将其中的7万元当作“还款”还给了池某,其余的用来偿还网贷和个人消费。
永康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