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冉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利用网络向他人出售警用装备。然而“好景”不长,冉某的生意没做多久便被入户走访的民警抓个正着。近日,翔安警方通过“一标三实”查获一起非法买卖警用装备案件,冉某也因此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9日晚,马巷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登记,在马巷镇候滨路一栋出租房检查时,民警杨波发现一名男子开门见到警察后神色慌张,闪烁其词。见男子行为异常,杨波继续向其询问家庭、工作情况,问话期间,男子回答起来吞吞吐吐,眼神飘忽不定,始终不敢直视民警。凭借工作经验,杨波判断男子可能有问题。交谈中杨波向屋内巡视了一翻,发现墙角里摆放着许多疑似警用装备的物品,民警随即对男子所住的房间进行检查,在房间内发现堆放着大量警用装备,经过现场清点,警服、警帽、警衔等警用装备足有160余件。
民警随即将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男子姓冉,今年29岁,重庆人。冉某交代,房间内的警用装备都是近期找网友购买的,通过网络再对外售卖,对于为何会售卖警用装备,冉某说,听人讲有人喜欢购买警用装备穿戴显摆,自己觉得有利可图,就想买来再卖钱。经警方鉴定,冉某出售的警用装备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目前,冉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被翔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刑法》对警用装备管理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记不可心存侥幸一味追逐利益,甚至铤而走险,以各种形式非法售卖警用装备不仅害了别人,也会害了自己。
来源: 厦门广电网 看厦门APP 记者:谢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