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欠费超 3 个月可能上征信!关于这件事,我有话说

2020-10-12 02:25:00 作者: 手机欠费超

就在昨日,据网络新闻报道,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江西电信客服也明确回应,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三个月,未交清欠费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行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如果仅仅是当月实时欠费停机和欠停1~2个月,只要及时交清欠费,不会被接入征信。如果存在不良征信记录,个人贷款,就业和交通出行的方面均可能会受到影响。

关于这则新闻,不知道各位观众是怎么看的,反正大脸我听到这个消息是感觉菊花一紧。

因为我想起了我初中用的电信手机号,好像还没有拿去注销。

不过,就目前全国情况来看,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对于用户欠费的处理并不一致。有的省份的电信客服就表示,欠费只要付清了就可以,如果长期不付的话,会变为欠费灰名单用户。并没有表示欠费要上征信。看来这也就是个别地方的政策,并没有全国全面实施,所以大家也就暂且不必太过担心。除了要心疼地抱抱江西的小伙伴。

我们说回手机欠费超三个月要上征信这件事。就这个政策本身的话,我个人是觉得有些不合理的。虽说构建诚信社会非常重要,也必须建设完善,准确,可查询的征信系统,但手机欠费超过三个月就要上征信,这个操作真的太令人窒息了。首先,征信系统是记录人们信用状况的数据库,可以作为一个人诚实与否的佐证,在人们生产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人的信用不好呢?欠别人的钱物不还?答应别人的事情不做?还是对别人的承诺不兑现?该履行的责任不履行?以上这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是这个人的信用不好,应该被记录进征信系统。

但用户办电话卡,每个月交了话费及相关费用,属于什么行为呢?这属于花钱购买通讯公司的服务,通信公司是在和用户做公平的买卖,而不是用户欠了通讯公司的钱。给不给该公司的卡充钱属于用户的自愿选择。

如果用户不想用这家公司的服务了,就可以不用他的卡了,不用向卡里充钱,通信公司自然也就可以在用户不交钱的情况下停止提供服务。

当然,如果是用户主动申请欠费,可以三个月都不停机并且能够透支消费,但用户却不缴纳透支消费的费用。又或者是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签订相关的协议,约定用户享受了运营商的优惠福利,却不缴纳相应经费的情况。这样确实属于不诚信,该被记为不良记录。除此之外,都不该记录为不良记录。

而且说句实话,现在通信公司的手机销户业务实在是太繁琐了。

说一个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之前有一张电话卡,因为是在外地办的,后来人已经回到本地了。去营业厅想要销户的时候,那个营业员竟然告诉我必须得去这张卡的注册地进行销户。也就是说我必须搭上几百上千的路费跑到我这张手机卡的办卡城市,不为其他的事情,就只为了注销这一张电话卡。之后,那个营业员又告诉我,如果觉得麻烦的话,等待上三个月时间,电话卡会自动销户。于是我便心安理得了选择了第二个选项:等待三个月自动销户。结果你现在出来跟我说:以前没有主动去注销的卡,有可能会因为欠费而上征信。我的心里瞬间有1万头羊驼奔过。

如果手机欠费要上征信,那么以后,物业费,取暖费,水费拖欠,是不是也要上征信?手机话费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并不算太多。而且一旦余额不足,通信和上网功能就没有了,拖欠三个月的月租期间通信公司只给你保留号码,如今因为这几十块几百块就要给你征信抹黑,你能接受得了吗?

如果真的要推广这项政策的话,强烈建议一下,手机号码注销应该像注册一样,可以在线上进行。另外我想说一句。征信并不是万能钥匙,有些东西就不是征信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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