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参与,派专人“顶罪” 温州苍南特大走私成品油案追踪

2020-10-12 08:50:15 作者: 家族式参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油品业者表示,国内油品批发零售价差较大,如果再除去税费,每吨走私成品油的利润在2000元左右。“这些年打击力度不能说不大,但是很多时候,打击一阵又会‘回潮’:百千吨的小案也有,几十亿的大案也存在。”

他表示,目前这类走私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走私船一般会更换船名、设置多套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混淆航线行踪;资金交易全流程通过地下钱庄;卸货地点越来越隐蔽,不熟悉的车辆、人员一旦出现,马上识别报告。“又比如销售环节,如果一个油站每次只进10吨走私油,事后要想倒查几乎不可能实现。”

吴晓节说,本案中,大量资金往来则是通过他人银行卡进行,给前期侦查带来了很大压力。“本案案卷材料达到40册,我们撰写审查报告超过24万字。”

记者采访部分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走私成品油难以禁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背后,监管打击仍然存在难点,部分环节存在“九龙治水”。

“在海上基本都属于海关缉私、公安海警管辖,一旦上了岸,这些走私的非标油、低硫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运输、交易等过程中涉及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个部门管理,难以握指成拳。”

这位业内人士还表示,走私入境销售的非标油在运输、使用的过程中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此前曾有福建等地走私者为了逃避打击,拉出1000多米的输油管,在海上直接卸油;野锚地靠岸后现场作业安全意识淡漠,甚至还有人叼着烟卸油。 做好案外文章,堵住走私漏洞。

目前,主犯李某胜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仍有49名被告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他们中有的初为人父,有的家族兄弟姐妹多人站上法庭。

吴晓节介绍,本案中,除了部分成员有犯罪前科外,大多都是普通渔民,主犯李某胜同样没有犯罪记录。

“一方面是村民对法律的无知,许多人认为走私油最多就是扣船罚款,‘入股’投资也不算参与走私。”吴晓节说,“另一方面,在休渔期,面对利益的诱惑,许多没有工作的渔民容易误入歧途。”

本案被告人辩护人、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爱姑表示,本案团伙从事走私不过一年左右时间,涉案金额如此巨大令人诧异。这当然有利益驱使,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涉案人员对法律缺乏基本的认知和敬畏。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冯晨雪介绍,近年来,为了全链条、全方位地打击走私犯罪,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已和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合作,以联合专案模式、分工打击模式和相互移交模式,全方位地展开打击工作。

温州市检察院也正在着手做好办案以外的后半篇文章。“从典型案例入手,针对特定群体开展普法教育,同时对走私类案件进一步统一量刑标准。”吴晓节说。(记者 吴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