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青岛市报告发现新冠肺炎6例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上病例均于青岛市胸科医院相关联。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防止疫情输入我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9月27日以来去过青岛,特别是与青岛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去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接触过近期从青岛市入运人员的人员,减少外出活动并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相关情况,由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实行居家健康观察14天,减少与他人接触。对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从即日起,青岛入运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减少外出活动做好居家健康观察。对不能提供的,采取临时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措施,结果为阴性者居家健康观察14天。
三、各单位(社区)要严格人员管理,做好测温登记等工作,加大排查力度,鼓励知情人员主动报告青岛入运人员基本信息。
四、全市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多通风,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
五、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执行。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