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怨邻里间发生交通事故,驾车一方得知被举报酒驾后,又自作聪明现场灌酒混淆视听且坚称对方诬陷报复。武清交警不懈调查找“酒友”、查监控最终解开案件谜团,双方醉驾违法将面临相应处罚。
9月12日21时32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警称,武清区大桥道馨盛园小区门前,一辆小客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小客车驾驶人涉嫌“酒驾”。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勘,该起事故仅为轻微车损,胡某驾驶电动车上边道时恰巧龚某驾车下边道时,发生了碰撞。“民警同志,他喝酒了!”经现场检测,龚某、胡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48毫克、140毫克,意味着俩人都有大量饮酒事实。面对胡某的“指控”,龚某则反指胡某“碰瓷”,“他和我有矛盾,这是故意诬陷打击报复”。而对于自己浑身散发酒气,他则坚称并非酒后驾车,而是刚才出事故后心情烦闷到路边“买醉”。
为了查明真相,办案民警不畏困难,展开一系列深入调查。经调查,俩人之间确实有过矛盾,胡某言谈之间还表示过要找机会收拾龚某,但经过民警反复推敲现场监控视频,发现胡某并不知晓龚某饮酒,他们之间的交通事故仅为意外而非蓄意,且胡某未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可以排除故意“设局”。此后,民警又对龚某同桌饮酒的7名亲友逐一进行走访,确认龚某存在饮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在事实证据面前,难以自圆其说的龚某方才承认,自己为了蒙混过关,就想出再喝点酒混淆视听的“馊主意”。后经抽血检测,龚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39.2毫克,已达到醉驾标准。目前,龚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办案民警也依法对胡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了相应处罚。
(焦轩 滕飞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