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广饶县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吴保祥与卜美玲共有的501、601两套房,源于吴保祥原有老宅的拆迁补偿,老宅属于吴保祥婚前个人财产。但因拆迁款项不足,他们又出资3万元进行了补充;回迁后,他们对房屋进行装修、购置家具电器等,因此吴保祥遗嘱处理的两套房产并非其个人财产,其中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无效。
但法院同时又认为,现卜美玲已年近70周岁,应为其留有必要的住所,所以卜美玲居住的601房归卜美玲所有;其余涉案的501房产,应按遗产进行处理,由吴保利继承。
针对卜美玲提出的吴保祥在受到威胁恐吓的情况下形成遗嘱、遗嘱因后续协议已经无效的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广饶法院于2019年8月23日判决501房及其附属的储藏室和车位,由吴保利继承;601房及其附属的储藏室和车位,由卜美玲继承。
一审判决后,卜美玲不服,上诉至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9日,东营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明显违背常理、违反法律所形成的遗嘱,结果被东营、广饶两级法院判决“部分有效”。如此裁判,倍受争议,与“和稀泥”何异?
手中揣着哥哥立下的房产继承“遗嘱”,还要使诈向哥哥要走为该房装修等费5万元。哥哥去世后,拿出“遗嘱”与嫂子争房产,结果竟然还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至此,社会诚信、国家法治让这个很不厚道的吴保利给成功地践踏了一次。
越想越生气,不管闹到哪里都要讨到一个说法。为此,卜美玲已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希望山东高院能还她老人家一个公道。(廉政法制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