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知县将章国钦等人释放回家,而对王小三进行判决:按照《大明律·窃盗》条规定,凡窃盗已行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王小三躲在床下三天,窃听枕席之言,最后被饿得有气无力无奈走出,并没有得到财物。但其被奴仆扭送官府,竟然敢借口行医指新妇作证,设计诚巧,却不知道《大明律·诬告》条规定: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所诬罪轻加二等也就是笞三十,二罪并发从重论,应该笞五十,而交地方保甲严加管束。
此案并不是闻知县神断,而是黄书吏的启发,其实办理案件并不要求司法官都能够判断如神,只要求认真办理,以此案而言,王小三反咬一口明明知道章家不肯让新妇到堂对质,所以冒充医生,逼迫对方息讼。闻知县问明新妇果然有脚疮,就断定肯定延请医生疗治,其要新妇当堂对质,也原本无可厚非,不过,他身为父母官就应该熟悉民俗,当时的妇女尤其是大家闺秀,都以到公堂为耻,认为那是见不得人的事,而且人言可畏,若被人议论弄不好妇女会轻生的。
如果闻知县熟悉风俗,就不必坚持让新妇到堂对质,既然王小三说是医生,讲新妇家事如数家珍,而且讲其医治半载,其娘家人肯定见过他,完全可以让娘家的男人到堂对质,而王小三的计谋也会不攻自破。
闻知县没有通盘考虑,却给书吏谋财带来了机会,黄书吏受贿银三十两,告官只有十两,却骗取闻知县的信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章家抓住窃贼送交官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来王小三没有偷到钱财,也曾经哀求章家放过他,如果当时就将其释放,章家也没有什么损失,却不想被王小三反咬一口,不但花了三十两银子行贿,还请妓女到堂,再加上诉讼的花费,其开销原本比将窃贼释放损失更大,也难怪当时人们抓住窃贼,仅仅打一顿就释放了,以至于窃贼横行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