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商鞅还凭借《商君书垦令》优化了功勋制度,减少爵位对农耕的影响。我们知道,秦国自商鞅之后开始实行军功制,老百姓只要上阵杀敌就能凭借荣誉获得对应的爵位和奖励。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学问高、名声响亮的所谓人才,他们无需上阵杀敌,仅需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卖弄学问或投国君所好就能获得极高的地位和身家。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无疑是相当不公平的。
所以,商鞅一派指出,若想通过非军功的渠道获得爵位,那就必须纳足够数量的粮食,为国家做出实际贡献。这样,国家既能获益,又不会减少民众对耕种的积极性。对此,还有一篇较为深入的《农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在先秦时期军功并不是获勋的唯一途径)。
在此基础上,商鞅又规定了商人不得以私人名义买卖粮食,禁止商人囤积粮食牟利,保护农民的耕种成果。许多历史爱好者将这些针对商人的限制作为商鞅重农抑商的证据,其实,这是并不严谨的。商鞅所提出的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保护农耕,而不是针对某个阶层。
所以,若偏要说商鞅重农抑商,那么,前文中的一系列举措岂不可以视作重农抑士大夫、重农抑人才?
参考资料:
【《商君书垦令》、《中国古代的商业政策,重农抑商政策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