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有传承,但更是自我的
先生以书法为“视觉”传达,认为书法蕴含厚重的古代文化和哲思,经历了“象为主”到“意为主”,再到“念为主”的过程,这恰恰是“具象”到“抽象”到“观念化”表现的过程。也就是说,先生极看重书法的表现力,也就是我写书法、书法亦写我。书法呈现的,应该包含书者的哲思、情感、态度、理解和阐释。作为画家、书法家和金石学、古文字学的长期研究者、习摹 者的身份,助长了王见先生艺术的底气和功力。
杨雄在其《法言·问神卷》中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对于其中所说的“书”,后世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应该指“图书、书籍”,但《法言》问世于纸张发明前,故此说无据。曹念明《文字哲学》中解释为:“口语是心之声音,文字是心之画符”。将书视为“文字”应当是一个可靠的解释。
那么,文字如何能成为“心之画符”?
汉字作为一种特殊的书写符号,缘起于“象形”,本就与实存世界有天然联系。不同于西文之“表音体系”——语音与语义之间的匹配相对随意,汉字“所指与能指”间的序列关系更牢靠,汉字符号可直抵意义。当然了,象形是根本,另外还有指事、会意、转注、假借等造字法,使得意义的产生、派生、叠加、增值等变得复杂,这些情况,在语言学界尚待深入,索绪尔已经意识到汉字作为“表意体系”的特殊性,但限于认知,他对“表意体系”避而不谈,符号学理论也由此留下被人置喙的口实。
汉字最容易主观、最容易情绪化思想化、最容易个性化,最容易引发象征和暗示,也最容易与艺术体验联袂,朝着书写审美的方向转化。
中国书法艺术史历经2000多年,诞生了那么多风格迥异的书家,那么多各美其美令人惊叹的书法作品。书家们用书写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自然观、宇宙观、世界观,自己的情感和态度。“字如其人”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艺术个性化追求的必然。
艺术有可以传承的知识和技巧,但艺术必然是个人的、孤独的历险过程,是极致的体验,是独特的呈现。如里尔克所说:“艺术作品总是一个人于险象环生中的结果,是身体力行走遍所有路途,至于山穷水尽,再无可更进一步的结果。走得越远,体验便越发自我,越发个人,越发独特;而所完成的作品最终便不可或缺,不可遏制,且,尽可能地,成为此种独特的决定性表达……”
但是,完成一次艺术体验的过程,必然是欣喜的,感动的,满足的。
鲁椎(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