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中国历史,酷刑的发明和传承,一路伴随着帝王治人治国。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这么解释“刑,不上大夫”,即:士大夫的气节不可辱。中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虽有享受的“特权”,但《礼记·曲礼》中也记载了:“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管在不在君侧,都应公正对待。
在古代,帝王(含君主、皇帝、国王、诸侯王)和贵族的权威至高无上,对犯罪的惩罚也极其简单,大约只有两种:处死和奴役。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第一种:处死。
那要怎么处死呢?
仅典籍“收录在案”的处死之刑就不下几十种,而“凌迟之刑”可以说是其中“最毫无人性”的刑罚,人活着的时候一刀一刀割其肉,让犯人在痛苦之中慢慢死去。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死于凌迟的人,有记载的不下千人,以至于,有人说泼妇骂人嘴里的“挨千刀的”,就指的是凌迟之刑。
都说武则天时代酷吏最多,可实际上却是明朝,这个时代创下了酷刑数量之最。据说,当时的官员会将衣带浸染上“鸩血”,一旦被“抓捕”,立刻就将衣带含在口中,宁愿一死也不愿意遭受酷刑的折磨。在《瑞严公年谱》中,就记载了明末崇祯年间的进士郑鄤被凌迟的事情。
1639年8月26日一大早,西市(如今北京西四)搭起了一座棚子,郑鄤坐在一只大箩筐里被放在了牌楼下。围观的人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连附近的屋顶上都爬满的人。大家窃窃私语,圣旨说的什么内容,大家都没有听清楚,只听到最后一句:“照律应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话音刚落,刽子手就大声附和,围观的群众被当时的阵势吓坏了。于是,三声炮响后,行刑正式开始。人潮涌动,大家都想看“剐人”是如何做的。但奈何人太多,过了很久,一端挂有东西的绳子被拉高,原来是人的“肝和肺”,这应是表明行刑过程基本结束了,肉已经被割没了。
过了一会儿,杆子上又吊起了一颗脑袋。接着,躯体也被悬挂起来。当时的场景是躯体的背部面向大家,一条条肌肉依旧“挂”在身上。此时,整个过程正式结束,有校尉专门负责向皇帝报告。之后,郑鄤的肉则被当成疮疖药的“原料”售卖。
“凌迟”是官定的“死刑”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残忍”的刑法,虽没有被收编,却被多次使用,其中一个就是“活剥人皮”。六朝以前只限于“剥脸皮”,后来进化成了“剥全身皮”。尤其到了明朝,“剥人皮”的手段被用到了极致。
《草木子余录》说,朱元璋痛恨官吏贪污,一旦有人举报官员贪污超过60两白银以上,就会被判处死刑。不但要割脑袋示众,还会剥下他的皮,在皮里填充上草,放在衙门的旁边,告诫大家不要“以身试法”。所以,明朝时期的衙门附近都会建一座厅堂,平日祭祀土地神,若要执行该刑法,就会在这里进行,从而得名“皮场庙”。
当年,魏忠贤就喜欢“剥人皮”,《幸存录》说了一个故事。
一天,五个人在旅店里喝酒,其中一姓徐的人说:“魏忠贤很快就要下台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其他人都很害怕,不是不开口就是劝他少说两句。但是,这位姓徐的居然大声嚷嚷:“我有什么好怕的,他再作恶多端,还能剥了我的皮不成?”哪曾想,这五个人当晚就被带到了衙门。当时,魏忠贤看着他们,冷冷地说道:“你们就看看我能不能剥了他的皮?”
于是,魏忠贤就让人将融化的沥青浇在徐姓人身上,待沥青冷却凝固后用锤子一敲,连沥青带皮齐齐剥落。
那么,还有比剥皮更甚的刑法吗?
有,“上油锅煎”。
在项羽和刘邦斗得不可开交时,就扬言要煮了刘邦的父亲。当时,刘邦听了无所谓,还说:“你我都是兄弟,我爹就是你爹,你要真煮了我爹就分我一杯羹。”听后,项羽肺都要炸了,还好在项伯的及时劝阻下,才没有酿成“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