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行动是抓捕勒尔谨,拆除捐监弊案的保护伞。勒尔谨很快就招供,承认甘肃捐监确实只收银两,而且直接交给兰州府。第二步行动是就地抓捕王亶望、王廷赞和福宁。这三人很快就束手就擒。面对讯问,王亶望百般推脱,王廷赞避重就轻,倒是福宁为人老实,和盘托出案情。
第三步行动是查抄家产。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王亶望的家产出奇的殷实,到了什么程度呢?他名下的金银、珠宝、字画,加上在临汾的各类房屋一〇八所、土地一〇九五亩,以及高利贷和房租收入,价值高达三百万两,相当于今天的六亿元,远超合法所得,堪称天文数字!
随着审问的深入,涉案官员越来越多,达到一百零四人。《大清律》规定,贪污一千两就处死。阿桂和李侍尧据此圈定了一份六十六人的杀头名单。太平盛世里一下子杀掉这么多官员,朝廷的脸面何在?想到这儿,乾隆帝心软了,不再坚持“一查到底”,而是改为“法外施恩”。生死线定在了贪污两万两。这样,杀头的人数减少到了三十人,其中省级高官四人。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初二日清晨,其中十九人被押到兰州街市,当众斩首。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王亶望、蒋全迪被砍头抄家,王廷赞被绞死,勒尔谨被赐自尽。维持八年的甘肃捐监事例,至此叫停。
剩下的七十四人贪污不满两万两,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顶戴没了,自由没了,一顿胖揍,发配边疆。他们当中的二十八人,后来还是被杀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