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上巳节,在山阴(今浙江绍兴)举行了一场“兰亭之会”。参加这场诗会的有著名书法家王羲之、高官谢安、孙绰等41人。会上每个人都要吟诗作赋,最后由王羲之为诗集书写序文,此即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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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生活中的各个角落都离不了诗,唐朝人喜欢玩诗,类似于眼下人们喜欢玩手机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
唐朝最主要的“斗诗”形式是“唱酬”:即作诗与他人相酬和,或以诗词相酬答。
唱酬又叫唱和、酬唱、唱酧,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
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
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
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白居易写过《因继集重序》,在这篇文章里,白居易解释了他和好友元稹“唱酬”的诗谊:“去年微之取予《长庆集》中诗未对答者五十七首追和之,合一百一十四首寄来,题为《因继集》卷之一。今年,予复以近诗五十首寄去,微之不逾月依韵尽和,一百首又寄来,题为《因继集》卷之二,卷末批云:‘更拣好者寄来。’盖示馀勇,磨砺以须我耳。予不敢退舍,即日又收拾新作格律共五十首寄去,虽不得好,且以供命。”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唱酬”,白居易自云:“走与足下和答之多,从古未有。足下虽少我六七年,然俱已白头矣,竟不能舍章句,抛笔砚,何癖习如此之甚欤?而又未忘少年时心,每因唱酬,或相侮谑,忽忽自哂,况他人乎?”
“斗诗”离不开酒,唐朝人特别喜欢行令饮酒,白居易所谓:“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清吟胜管弦”(《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是也。
“闲征雅令”的“令”字,指的是“酒令”,最有代表性的文人酒令是“飞花令”,即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里的“飞花令”。在古代,属于“斗诗”形式之一,白居易“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形容的就是“飞花令”。
飞花令,原本是古人行酒令时的一个文字游戏,得名于唐代诗人韩翃《寒食》中的名句“春城无处不飞花”。
行飞花令时可选用诗词曲中的句子,但选择的句子一般不超过七个字。
飞花令,原是饮酒助兴的游戏之一,输者罚酒。在酒令中,飞花令属雅令,比较高雅,没有诗词基础的人根本玩不转它,所以这种酒令也就成了文人墨客们喜爱的文字游戏。
古代的飞花令要求,对令人所对出的诗句要和行令人吟出的诗句格律一致,而且规定好的字出现的位置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些诗可背诵前人诗句,也可临场现作。
行飞花令时可选用诗和词,也可用曲,但选择的句子一般不超过七个字。比如说,酒宴上甲说一句第一字带有“花”的诗词,如“花近高楼伤客心”。乙要接续第二字带“花”的诗句,如“落花时节又逢君”。丙可接“春江花朝秋月夜”,“花”在第三字位置上。丁接“人面桃花相映红”,“花”在第四字位置上。接着可以是“不知近水花先发”、“出门俱是看花人”、“霜叶红于二月花”等。到花在第七个字位置上则一轮完成,可继续循环下去。行令人一个接一个,当作不出诗、背不出诗或作错、背错时,由酒令官命令其喝酒。
在酒宴上,行令方式还可以有一些变化,如直接说一句带“花”字的诗,“花”字在诗中的位置对应到某客人,此客人再接,如果正好对应到自身,则罚酒。如行令人说“牧童遥指杏花村”,“花”在第六字位置上,从行令人开始数到第六人接令,如果第六人刚好是行令人自己,则行令人喝酒。
“飞花令”其实是“飞觞令”中的一种,约定所答诗中出现某字,就是某令,故又叫“拈字流觞”,如出现“花”字,就叫“花字流觞令”;出现“月”字,就叫“月字流觞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