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年间,在河南濮阳有一位书生,他的名字叫做刘滋。刘滋是个穷秀才,从小他便醉心于科举,但只考上了秀才,始终考不上举人。
因为从小读书,所以刘滋对于农活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父母去世后,刘滋很快便没了收入来源。
刘滋不甘心自己一辈子就这样过了,于是他卖掉了自家的二十亩田,获得了一百多两银子,他拿着这笔钱做起了生意。
刘滋这个人虽然读书没什么天分,但经商却是一把手,在他的运作下,生意做得愈来越大,很快便成为了当地有名的富翁。
但有钱了之后也不好,容易被强盗顶上。当时又不少有名的强盗都准备对刘滋家动手,不过,刘滋也不是个傻子,他为了预防被抢劫,便将银子铸造成四十斤一个的大元宝,放在自家的阁楼之下。
另外,刘滋还雇用了很多看家护院的仆人。
半月后,一个姓韩的强盗便盯上了刘滋家,这天半夜,他带着五十多个小弟翻过了刘滋家的围墙,冲到了他的卧室中,恶狠狠的对他说道,“你要钱还是要命?”
面对这样危急的情况,刘滋不敢怠慢,他立刻带着强盗们来到了阁楼之下的藏银处。韩姓强盗见刘滋如此识时务,便没有伤害他一家老小,命令手下抬着银子颤颤巍巍的就走了。
事后,仆人焦急的来询问刘滋,没想到刘滋却哈哈大笑,他对着仆人说道,“银子这么重,这些强盗走不远的。”
刘滋想得没错,这些强盗没想到刘滋家的银子会那么沉重,但扔了又不舍得,于是只能慢慢的走。
不久后,衙役便顺着足迹赶上了这群强盗,将这些人缉拿归案,钱财自然也原封不动的还到了刘滋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