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份判决书中也可以看到,作为政府要员的财政部长宋子文与军队以及蔡军长和蒋总指挥(即蔡廷锴和蒋光鼐)的极其微妙的关系。毫无疑问,王赓是宋子文的人,而宋子文又是蒋介石的小舅子。南京宪兵队耍了个滑头,把王赓移交到军政部军法处,判决书里所列的“处有期徒刑贰年陆月”的“理由”是“查当时被告所部队号,既仍为陆军第八十八师独立旅,而参加作战,又奉蒋总指挥命令率部担任警戒南市一带之线,并死守南市”。也就是说他是军队的人,可谓判之有理。军政部审他,又不好开罪宋子文,说了什么“惟查沪战开始以来,敌军对被告所警戒南市一带之线,迄无军事行动,即碇泊黄浦江之敌舰,对于南市一带并无炮击或登陆行为,则南市一带只可认作戒严地域,尚难谓为敌前。又被告于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赴沪当日即被日本警察拘捕,其离去职役期间尚未超过三日。自应以在戒严地域无故离去职役未遂论处,以昭平允”。所以,王赓也只是获了个“贰年陆月”的有期徒刑。来源:文汇报#陆小曼#宋子文#日军收藏
1921年10月22日,王赓与陆小曼在北京海军联欢社举行婚礼,并于该年升任陆军上校。1923年任交通部护路军副司令,同年晋升为陆军少将,时年28岁。1924年,王赓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厅厅长,一个人赴任去了,陆小曼留在北京与父母住在一起。此时,徐志摩与陆小曼相识。1925年7月,王赓应孙传芳之邀,到南京担任督办浙江军务善后事宜公署高级参谋,9月与陆小曼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10月,孙传芳自任浙苏闽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王赓辞去高级参谋职务。1926年8月14日,陆小曼与著名诗人徐志摩结婚。
王赓那时并不在正式部队里,而是应宋子文之请主持盐务组私的军警事宜(是什么名义,我已记不清楚了)。十九路军因为抗日的需要,尤其是因为缺乏良好的炮手。所以向宋子文把他借了过来的。在战斗期间,开炮是一直由他负责的。但是,当时由他指挥打向日本总司令部的炮,老是因为发生一点小差错而不能命中目标,他自己因此感到十分愤急,所以那天他是急匆匆地到美国驻沪领事馆去寻他在西点军校同班的一个美国同学,同是好炮手的那位朋友去研究一下。他那同学是一等参赞,名字我已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就是那名闻全球的辛普逊太太(Mrs.Simpson)的丈夫。那天王赓为了去寻他,坐了一辆破旧的机器脚踏车。谁知道开到外白渡桥上,车子就坏了。他想反正下桥转弯就到了,就走过去吧!王赓平素非常粗心而且糊涂。其实那时美国领事馆早已搬家,原来的地址已经是一个日军的军事机关了(什么名字我也记不得了)。王赓是一个深度近视眼的人,那天正在心不在焉地想着开炮的事情,等到一直走到门口才抬头,想问问那位同学是否在家,谁知道一抬头,看是个日本军在那儿站岗。他一惊慌,扭过头去就往回跑。那时正值天寒,他的军装外边加了一件丝绵袍子,跑起来飘动了下摆,就露出了里面的军装裤子;因此一跑反启日军的疑心,注意到他的军服,他们立刻就如临大敌,结队在后追捕。他一时无目标地乱跑,跑到了礼查饭店的厨房间,求那些外国厨子让他躲藏,厨子不答应,一定要他立刻出去。正在争吵不休中,日军就冲进来将他扭住。他当时就向日军声称,不用硬扭,走是一定跟着他们走,但是必须到左边的巡捕房转一转,因为当时租界上是不能随便逮捕人的,所以他们就一同到了虹口巡捕房。王赓的主要目的就是到了巡捕房就可以要巡捕房的工作人员将他手里的公事皮包扣留下来,因为其中确有不少的要紧文件,不能落在日军手内的。因此,捕房内的中国人就答应将皮包代为保藏。外界流传的带了作战地图去投日本人这句话,就是因此而起。又加上在他被捕后没有几天,日军就在金山卫登陆,所以外边的流言是更加多了。事后不久就由美国领事馆向日军将他要了出来,由蒋介石加以监禁、审讯。由于各种的证明及虹口捕房的皮包等证据才算查清了这件案子,始予释放。
陆小曼说:“这件事是由王赓亲口告诉我母亲的(因为我母亲一直是同他感情很好的),同时,我也听到官场中的亲友们来纷纷同我讲起,我认为这段经过情况是比较可靠的。”这是陆小曼写的《关于王赓》一文中的内容,文章刊发在1962年《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辑上。陆小曼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她看到《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二辑里,沈醉写的文章《我所知道的戴笠》中有这样一段:“在 ‘一·二八’上海战争期间,便有一个旅长王赓和死去了的名诗人徐志摩的夫人陆小曼闹恋爱,陆当时为上海的红舞女,王追求陆挥金如土,最后因无钱可花,而带着地图去投日本人。”陆小曼认为沈醉所写与实际情况不符,于是就写了《关于王赓》这篇文章。陆小曼目的是想还原历史真相,澄清事实,为王赓洗冤,也为自己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