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数世为善难。壶镇吕载扬(1752~1825),字周膺,“善货殖,少服贾,每出必利市三倍”(清道光《缙云县志》),成为一方殷实富户。他素性慷慨,乐善好施。嘉庆十六年(1811),缙云大旱成灾,饥民无数。吕载扬亲赴临近各县购买粮食,“贵籴贱粜,贫民赖以生存者甚众,亏赀以千计”(出处同前)。嘉庆廿五年(1820),缙云又大旱成灾,他又买来大米二百多石,每天煮成稀饭,接济饥民。吕载扬母亲蔡太孺人,勤俭持家,行善为乐,一生以建桥济世为念,临终仍不忘以造桥嘱子孙。继“贤母桥”建成后,吕载扬次子建盛又耗白银二万八千多两,于清道光六年(1826)主持建造县城龙津渡的石拱大桥。道光八年(1828),吕载扬长子建始又捐白银三万余两,建造东渡石拱大桥。自清嘉庆廿二年(1817)起到道光十二年(1828)止的十五年间,吕氏单做桥一项,就捐出白银八万四千多两,使古代好溪上的三大渡口都分别建起石拱大桥。吕氏祖孙三世相继,以造桥为务,行善济世,不“难”乎!
二曰倾尽所有难。在当时,吕载扬家族应该是名副其实的富裕大户,但要捐出如此巨资建桥,对他家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他治家严毅,“家不畜童仆,诸务躬亲”(《壶溪吕族志》),“平时家居,布衣仅能蔽体,粗粝自奉”(续立人“继义桥碑记”),家中生活非常节俭。壶镇至今流传着吕建盛家里为了节资建桥,炒稻草芯下饭的传说。终年忙碌着建桥,严重影响经商收入,有时到了年关,工匠的工钱发不出去,他们只好以田地家产作抵押,向钱庄或亲友借贷,作以兑现。吕氏一家自奉如此节俭、清苦,而捐出的白银仅建桥一项,就达八万四千多两。这“八万四千两”是个什么概念呢?有两个例子可以比照。一是清朝时,一品文职官员每年正俸白银180两,七品县令每年正俸白银45两。可见这建桥白银分别相当于一个一品文职官员和一个七品县令的466.67年、1866.67年的正俸;二是有资料估算,当时的一两白银大约相当于当前的人民币300元左右,以300元计算,八万四千两白银就是相当于2520万元人民币,可见吕氏所捐助的资财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数额。于己于家,节衣缩食;行善济世,挥金似土,竭尽所有,不“难”乎!
三曰身体力行难。“贤母桥”肇建时,吕载扬已经66岁,长子建始又自幼读书,不事生产。于是大桥的筹划、建设事务,主要由次子建盛(1779~1857)具体负责。“贤母桥”建造之前,缙云县从来没有建造过百米以上的石拱桥,所以当时缙云也没有建造如此大桥的工程技术人才。吕建盛认为,建造大桥,是万人翘盼的千秋大业,今既费巨资建造,就必须把它建得牢牢固固、永济行旅,方不辜负祖母嘱咐、父亲重托以及世人的祈望。“凡事要好,需问‘三老’(指古代掌教化的乡官)”,于是建盛踏上了千里寻访名师能人的道路。一日行至安徽省黄山北麓的旌德县,访到一位建桥匠人,说自己已经造了很多座既美观又牢固的大桥。建盛仔细听了他的建桥方法介绍,可对其建桥的关键技术——即桥墩的基础处理办法很不赞同。因为那位匠人说:立桥墩都是挖到一定深度后,把一个个松木桩打入底下,再锯平木桩,铺平石子,然后在上面垒石。建盛认为:如果这样,定会年久烂桩,洪水冲击之下,桥墩必然倾塌,还有什么牢固可言?他继续爬山涉水,寻找名师。一天,他行至一处,身感疲乏,就在路边的大树底下坐了下来……忽见一位长者走到他的面前,寒暄一番后,对体说:“溪近于山,其水底必有石根远布,若深掘见石,从石上立脚,则坚且实矣!”(周炳“三桥记异”)。建盛一听,拍手称是。顿时惊醒,竟是南柯一梦,可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吧?
回家后,他把梦中老人的指教告诉做桥工匠,他们都以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建盛则坚信不移,组织工匠在欲立桥墩的数丈外围堆起围堰,一批人把围堰内的沙石挖运到围堰外去,另一批人则用水车戽水,挑运沙石和戽水的劳工,每日都有数百之多。可是,溪滩概为沙石,隔水效果很差,古代的戽水工具又只有人工水车,因此在人们一边运出沙石、戽出积水的同时,水和泥沙也同时回渗,造成水满沙淤,有时甚至围堰倾塌,前功尽弃,施工非常艰难,工程进度也很缓慢。这时,有人埋怨建盛办法愚笨,生性古板。建盛则听之任之,带头下水,坚持组织工匠挖掘“石根”。挖呀挖,在挖到五丈深的地方,终于挖出了“石根”,再往东西两边挖,也全是“石根”。梦中老人的话应验了,建盛的信心和劲头也更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