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 作案全过程首次披露!

2020-09-27 08:55:52 作者: 乐山女子夜跑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今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白建伟 素材:白建伟 后期:熊恬甜)

此前报道

首次披露!四川乐山女子公园夜跑被害案,7小时作案过程

2018年10月24日,曾轰动全国的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的作案过程被首次披露,检方指控李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十名受害者家属及市民参与了旁听。

被害人王某欣

女子公园散步失踪 一周后被发现遇害

时隔近一年,王某欣的父母仍未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我们只想等到法律公正的判决,希望严惩凶手。”

时间回到2017年12月16日凌晨0时20分,王岷高心急火燎地跑到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王某欣于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路绿道散步,一直未归。

被害人生前最后一条朋友圈

据王岷高介绍,他们老两口是五通桥区牛华镇人,王某欣是家中独女。因为居住的小区离嘉州绿心公园很近,王某欣也逐渐养成了散步的习惯,基本每天晚饭后就出门散步约1个小时。不过,这一次出门散步后,没想到父母和女儿都没能等到她回家。

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录像,王家发现王某欣在当天下午5:41离开七星海棠小区大门,10分钟后,从绿心公园大门入园,由于绿心公园多个监控镜头损坏,最后只看到王某欣在6:23从塘湾附近经过,此后再无踪迹。

事发后,王某欣家人和朋友在绿心公园四处寻人未果。直到12月22日,警方通知王岷高,王某欣已遇害,且遗体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说起这近一年来的生活,王某欣的舅舅介绍说,她的父母可怜得很,现在两个孤苦老人在家里,天天就是哭。现在她的一双儿女已交由前夫抚养,大女儿已知道妈妈遇害的事,小儿子年纪太小,家人还一直骗他,“说妈妈出国了,要很久以后才回来。”

作案过程首次披露 被检方指控三宗罪

去城市绿心公园夜跑,好端端的怎么就被害了?据乐山市检察院当天宣读的起诉书指控,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王某欣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七星海棠小区出发前往绿心环线散步,行至一碗水至桥咡洞之间,遇到被告人李某。

李某在搭讪的过程中,看到被害人手腕上的金手镯,见财起意,威胁被害人交出金手镯,让其离开,在被害人离开七八米远时,李某发现被害人掏出电话以为其有报警的征兆,便追上前去抢走被害人手机,因担心被路人发现,便胁迫被害人进入绿心环线内小路深处,之后让被害人把手机ID注销,并将锁屏密码告诉他。

期间,被害人趁李某不备将其推下小坡后跑走,李某赶紧爬上来追上被害人,将其按倒在地,而后李某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直到15日凌晨1时许,李某同意被害人离开,在发现被害人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某再次认为被害人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用自己的手机击打被害人后脑致其倒地。

为防止罪行败露,李某欲将被害人挖坑掩埋。在四处寻找挖坑工具时,李某发现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某使用找到的一块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在清理现场后,携带被害人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逃离现场。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多次拒绝回答提问 请求法院给予重判

今年25岁的李某,是乐山市马边县人。根据检方当庭宣读的李某作的有罪供述,他迷上了网上赌博,输掉了很多钱,加上结婚彩礼一共花掉了10多万,至事发时经济非常困难,当天去散步时遇到了王某欣后见财起意。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