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次被判死刑,在无罪获释后42天又被捕,被指杀害16岁少年

2020-09-21 13:43:30 作者: 男子5次被判

安徽省高院依法判决,撤销阜阳市中院(2015)阜刑初字第00086号刑事判决的第二项,即“被告人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左德刚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

>>>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妻子称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谈到十多年来苦心支撑的这个家,张女士一言难尽。“他原先经营网吧,但也就几台机子。当时一家大小要生活,他才买了车,跑车赚钱养家。”

夫妻俩今年都是46岁,育有3个子女,“大女儿二女儿都嫁人了,小儿子今年19岁,准备去打工。”如今丈夫再次被关进去,她又成了家里的主心骨。

妻子张女士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辩护人意见

或遭仇杀 不排除有其他真凶可能

左德刚的辩护律师徐昕认为,本案无罪理由非常充分,从发现尸体到案件“侦破”长达三年多,公安机关从现场没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刚等人作案的客观证据,根据被告人供述也未发现与本案有关的隐蔽性客观证据。

本案没有作案动机,案发原因的相关情节也未能查清。左德刚与周某非但没有不共戴天之仇,而且二人相识,曾在一起吃过饭,不可能仅因怀疑周某偷了区区几百元的空调外机就故意杀人。

本案“侦破”源于刘某的检举,但刘某很快自证其伪,检举内容与各被告人归案后的供述严重不一致,部分检举内容与一审判决认定矛盾。

左德刚等三人行凶殴打的情节,与客观证据法医尸检记载矛盾。三人均供述对周某拳打脚踢、杨某用棍子打,而法医尸检显示,周某颈部、头部有皮下淤血,“胸部、腹部及四肢均未见明显外伤”。

徐昕认为,本案有其他真凶的可能。死者周某母亲2019年6月发微博称:因1991年周某之父周某付与石某龙之父产生纠纷并失手将其打死,两家就此结怨。2006年2月石某龙放言:等周某付服刑回来,就把其儿子杀了。2006年7月周某刑满释放,2007年1月儿子周某遇害。

“判决左德刚无罪后,安徽省高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周某被害案重新立案侦查。但仅仅42天,在左德刚申请国家赔偿前夕,安徽省高院又以发现本案存在错误为由启动再审。左德刚家属无奈解除对原辩护人的委托。

9月17日,左德刚妻子接到电话,法官要求9月20日(周一)拿着新委托手续到安徽省高院,重新委托辩护人只有15天准备时间。

徐昕认为,死刑救命的案件,安徽省高院宣告无罪后,又想再判死刑?以前审了10年,现在就给新律师15天的准备时间?为此,徐昕称倍感压力。

编辑:游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