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九华山被猴子攻击受伤,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0-10-03 08:50:37 作者: 游客在九华山

安徽九华山是著名的佛教圣地,地藏菩萨的道场,由于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山上野猴很多。如果在景区游玩过程中被野猴攻击受伤,景区管理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2013年8月17日,朱小云和朋友几人买票进入九华山风景区烧香朝拜,上午6点左右,朱小云和朋友在天台索道附近挂平安锁时,被野猴抢夺了香包,并且导致朱小云跌倒受伤。朱小云受伤后,朋友立即向九华山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九华镇派出所报了案,朱小云由于受伤无法行走,遂请九华山的轿夫将原告抬下天台,付轿夫工资1000元。后朱小云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0余万元。

九华山风景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朱小云认为:九华山风景区提供的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等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未对山猴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也未对山猴的攻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九华山风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安全管管理义务导致其受伤,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九华山风景区则认为: 朱小云究竟是何种原因而受伤他们并不知情,朱小云受伤后,九华山风景区及时派出救援队,使朱小云得到及时救治。九华山风景区虽然是旅游景点,但同时也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野猴是国家保护动物,在野猴经常出没的地方已经设立了警示牌,景区对于野猴出没的时间和地点也无法预见,景区并不存在错过,所以不应该赔偿朱小云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

首先,朱小云受伤后,其同行的伙伴即报警,九华镇派出所和旅游质量监督所都对该报警作了记录,并查看了现场,该原始记录证明了朱小云受伤的原因,且朱小云同行的人员也证明朱小云遭受野猴攻击的事实,所以朱小云遭受野猴攻击受伤的事实可以认定。

其次,九华山风景区管理方对进入景区的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善良管理的义务,以保障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朱小云买票进入九华山风景区,而且也在景区开发的景点进行旅游活动,其在景区的活动安全应当受到保护。九华山风景区管理方为了防止野猴伤人虽然也成立了看护队,但在朱小云遭遇野猴攻击时,并未有看护人员驱逐和追赶野猴,其未尽到全部、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朱小云因野猴抢夺其背包而受伤所导致的损失的相应责任。

最后,九华山风景区管理方在景区出入的沿路设置了标牌,提示有野猴出没,注意野猴伤人,且与朱小云同行的朋友也在上山时提醒过有野猴出没。当朱小云发现有野猴在其附近时,虽然其没有投喂和逗引,但其也没有加以防范,其自身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决由九华山风景区管理方按照70%的比例赔偿朱小云损失14万余元。对于法院判决结果,各位有何感想?欢迎评论留言,共同学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