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国庆假期已经过半,这个假期你加班了吗?辛勤工作总有回报,加班费是少不了的。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国庆八天假如果都加班的话,可以拿到20天加班工资。但需要警惕的是,千万别让老板的各种套路“吞”掉你的加班费。
【热议】
双节合一,加班工资怎么拿?
国庆、中秋假期工资怎么拿?每到法定节假日,网上关于加班费的话题总是很火。今年恰逢“双节同日”,引发网友期待:“国庆、中秋是同一天,当天加班是不是要发6倍工资?”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节前,关于国庆中秋加班费发放的咨询确实比往年多了不少。
“双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对此作出明确规定: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前四天加班的小伙伴都应该跟老板要三倍工资。
【套路多】
企业临过节调整任务、用餐补“留”员工
“我是做设计的,老板把项目节点定在10月10日。”在玄武区一家企业上班的朱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今年过节八天假,本想前几天陪父母,后几天陪朋友,没想到因为老板节前调整了重要的项目节点,计划就全变了。“老板没要求加班,但是不加班,活肯定干不完。”说到加班工资,朱女士叹了一口气,“自己主动去干的活,哪还能去提加班工资。”
26岁的小陈是南京一家企业的技术员,他要加班三天。“我们老板也喜欢临时布置任务。”小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平时下午四五点的时候,领导喜欢来布置新任务,这样就不能正常下班了,经常晚上八九点才能回家。”但由于自己是新员工,小陈也不敢提反对意见,只能不情愿地加班。
相较于小陈的不情愿,还有些人“被套路”,自愿加班。在南京某电子公司工作的小胡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正常6点下班,但大多数人都会加班到8点。”小胡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们没有加班工资,但是7点半走的员工可以领到25块钱的餐补。“所以,即使有时候7点钟工作就做完了,还是会多加一会儿班,等着领餐补。”小胡说,此外单位还有绩效考核,排名垫底会扣钱,只能多加班努力努力了。
【提醒】
加班要注意保留证据,“值班”与“加班”有区别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南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的涉及到加班和加班工资支付的投诉案件有169件。
无论是加班时长还是加班工资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大家关心的加班工资,按照目前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92.87元(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计薪天数为21.75天)。那么,10月1日至4日天4天法定假期的加班费每天最低约为278.6元;其他四天加班费每天至少为185.7元。如果8天都加班了,那么加班费合计为20天工资,最低可达到1857.4元。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最低”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或者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劳动者要留心掌握加班证据,比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工作记录等。能落实到书面上的约定,不要口头约定。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节假日有些职工上班算加班,有的只能算值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到单位到底要不要支付加班费。“加班”属于延长劳动时间,而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劳动者不是在原工作岗位从事原具体工作,用人单位因安全生产或管理需要可安排职工值班的,单位可按其规章制度支付值班费。”该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