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见习记者 孙沛翔 薛新科
刚刚过去的国庆、中秋双节的余韵未了,枣庄三十位农民工却在假期里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在枣矿中兴建安巨山花园二期项目干了几个月的工钱,迟迟没有结清,这是咋回事?
10月9日,市民徐先生联系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据徐先生讲,今年5月,他与三十位农民工在枣矿中兴建安巨山花园二期项目施工,从开始施工的第一个月就没有按时发放工资,今年9月中旬,徐先生与这三十位农民工负责的工程全部完工,按照此前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应得工资合计40万元。
据了解,徐先生等人在施工过程中曾与施工项目部姜经理就工资发放问题先后沟通过,姜经理曾给过其中一部分工资10万元,并承诺中秋节前将剩下的30万全额支付。而这一等,就等到了节后。“我们过得什么节?谁家不想拿钱回家过中秋呢,现在这个姜经理讲什么都不能信了。”农民工王先生气愤地说。
10月10日,徐先生和记者来到枣矿中兴建安巨山花园二期施工项目部,姜经理就拖欠的工资一事解释,现在正在核算工程量,正发放。至于欠薪何时发放,姜经理在现场没有正面回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查阅相关法律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农名工能否尽快拿到欠款,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将会持续关注。#农民工#工资#花园收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查阅相关法律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农名工能否尽快拿到欠款,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