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车祸告诉你 骑车戴头盔有多重要~

2020-10-10 23:21:05 作者: 这起车祸告诉

佩戴头盔,安全相随。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才能让自己和家人放心。

10月1日下午3点20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潭中西路西环路路口,有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一名驾驶人受伤倒地。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发现两车相距数米,电动车零件散落在地。

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事发前,陈某驾驶车牌为桂BCN***的电动车在西环路自南向北方向闯红灯行驶,与沿潭中西路自东向西抢黄灯行驶的车牌为桂BG2***的电动车相撞。两车碰撞后电动车侧翻在地,陈某倒地不起,双手抱头,另一位驾驶人谢某因佩戴头盔还能站起来查看情况。

因为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两车相撞后头部受到冲击倒地不起。目前,两名驾驶人已到医院进行救治,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由于陈某与谢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柳南大队依法认定两人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10月3日上午11点半,柳南区飞鹅桥头天天见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相撞事故,一辆车牌为桂BT9***的出租车与一辆车牌为桂BY8***的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电动车驾驶人余某受伤。

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出租车右前方有轻微碰撞痕迹,电动车零件散落在地。出租车驾驶人韦某表示自己行驶过程中右前方有车辆挡住视线,电动车突然出现来不及刹车。

据监控视频显示,出租车沿飞鹅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自南向北过斑马线的电动车相撞。两车发生碰撞后,电动车被撞飞出几米外,余某倒地不起。幸好余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只受了轻伤,已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由于韦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柳南大队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由于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柳南大队依法认定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柳州交警提示:大脑是人体的司令部也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分,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阻挡事故对大脑产生的冲击力,对于驾驶人来说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在出行时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正确佩戴头盔,按照交通信号行驶,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文/韦巍 图/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