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一男子为了得到300元报酬,将自己的银行卡以3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后来,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近日,该男子和买卡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喻某在一兼职群内看到一条信息,有人收购银行卡。于是喻某迅速和收卡人杨某取得了联系,杨某告诉喻某每办好一张银行卡及绑定U盾、手机卡等按300元的价格支付费用。随后犯罪嫌疑人喻某按照杨某的要求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三张某银行银行卡并绑定了U盾、手机卡号,连同自己的身份证照片一并交给了杨某。
而杨某收到喻某的银行卡后,将银行卡及相关资料专卖给了另一名男子,后来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银行卡所有人喻某,喻某交代了自己通过网上联系杨某故意出售银行卡取得报酬的犯罪事实。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喻某、杨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对其二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