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促进金融科技发展20条措施

2020-09-25 16:55:39 作者: 厦门市发布促

■厦门金融科技创新推进会现场。

台海网9月25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今天上午,2020厦门金融科技创新推进会举行,来自全国的金融科技精英齐聚鹭岛,携手我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代表,共绘金融科技发展新蓝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强出席并致辞。他说,我市将着力建设高质量“金融科技之城”,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集群。同时,创新合作机制,全力构建金融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多方共赢的新局面。

会议发布了《厦门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聚焦金融科技主体培育、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创新、打造金融科技友好城市、引导金融科技规范创新、强化金融科技人才支撑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我市金融科技产业的扶持力度。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市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培育厦门金融业发展的新动能。

会上,厦门鹭江金融科技研究院举行揭牌仪式,首届厦门市金融科技创新“十佳”项目发布,以及多个金融科技项目在会上签署合作协议。此外,多位金融科技领域的嘉宾代表发言,为我市金融科技产业发展把脉献计。

【链接】

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若干措施

1. 引进金融机构科技业务板块。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在厦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研发中心、事业部、实验室等机构。

2. 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3. 集聚金融科技新锐企业。

4. 建设金融科技创新载体。

5. 培育金融科技研发主体。

6. 鼓励金融科技研发创新。

7. 加速金融科技成果应用。拓展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安全保障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广智慧城市金融服务新模式。

8. 展现服务实体经济新动能。加快打造基于厦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千亿产业链群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模式。

9. 开展金融科技项目评选。

10. 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支持。

11. 强化金融科技融资支持

12. 开展两岸及国际区域交流。

13. 创新监管机制。

14. 强化风险防控。

15. 加强人才引进力度。

16. 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

17. 统筹创新发展合力。

18. 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立金融科技企业认定与评审指标体系和准入退出机制,形成金融科技企业名录。

19. 金融科技企业定义。本若干措施所称金融科技企业包括三类:I类是银行、保险、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总部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II类是利用新技术搭建平台、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III类是为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与外包服务的技术企业。

20. 金融科技业务定义。金融科技业务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等底层前沿技术,为资金最终使用方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文/记者 张诗 郭舒晨 图/陈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