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宏宇
一说“水泊梁山”、《水浒传》,能想到很古老的“侠”字么?
过去有人说,《水浒传》属“侠盗小说”,具有反社会倾向,是一部“诲淫诲盗”的坏书。后来有人说,《水浒传》是一部写“投降派”的书。私下里,不知有多少人说,《水浒传》是一大篇痛快淋漓的男人故事,比《三侠五义》什么的,生动得多。
文学性上论,《水浒传》水平是相当高的。不然也入不了“四大名著”之列。
但个人认为,说它是“侠盗小说”,不尽准确。事实上,实在不认同“侠盗”的这个词汇——侠是侠、盗是盗,两码事您哪。非要在“侠”与“盗”之间,给《水浒传》打标签,应该是“盗”而不是“侠”。
原因很简单——梁山好汉也好,其他什么人也好,整个一部《水浒传》里,盗贼凶徒,比比皆是,而可堪“侠”字者,仅两人——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和,天魁星呼保义宋公明。
真的。就这两位。
前者,可再加个“豪”的定语,称“豪侠”。而后者,就权且叫“土侠”吧。
(鲁智深)
(一)什么样的人可称“侠”
韩非子有“五蠹”之说,盖言有五类人是社会的“蛀虫”(蠹);有他们,社会就会变得复杂而邪恶;没他们,社会就会清平许多。这五类人分别是:儒子(儒家信徒)、方士、纵横家、盗匪、游侠。
在这个界定下,更有“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之说。
韩非子是法家。法家思想中,一切有碍于“法”的,都属于“反社会”,因而被“敌化”。
上述“五蠹”中,盗匪和游侠,是被划为两个不同群体的。二者的区别,就从“反社会”的角度来看,应该还挺明显——盗匪的反社会,是针对整个社会;而侠或说“游侠”的反社会,更表现在“犯禁”,即更针对社会秩序的制定者和掌控者,亦即:统治阶层。
而对于弱者,侠们,更以体恤、同情甚至帮助为主要行为模式。这个特性,使得他们作为非主流社会群体,易得到“群众”的同情甚至拥护;很大程度上,这种同情和拥护,构成了他们的存在意义和道德屏障。对统治者来讲,这比盗匪的无恶不作、恶贯满盈,更可怖、更可憎。
(宋江)
很多时候,好像,“侠”也会使用“盗”的手段;但多数情况下,目的不同,结果也不同。同样一个行为,侠的“格局”,是会高于“盗”的——此举违法、犯禁,但有人会得益,所以我做。这是侠。因为我想、我需要,所以我做,管他什么法什么禁。这是盗。
诚然,侠的存在及作为,确对社会秩序形成阻力甚至破坏,但也不是时时、事事,都在阻挠、破坏,并且还带有提醒、警示统治者及其阶层的意味。对此,统治者及其阶层,大抵是知道的。也正因为知道,他们更恨“侠”而不是盗匪。“更恨”中“更”出来的那些,源自恐惧——恐惧侠的号召力,恐惧侠的智慧与格局,恐惧侠的相比盗匪更强大的力量……
基于这样的“更恨”、恐惧,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统治者及其阶层,对侠这个群体,大抵三种态度:
其一,秩序相对良顺、经济相对平稳向好、民生问题不构成实质性压力,就予以打压甚至赤裸裸的清剿。这种情况,历史上极少见。因为良顺、向好、无压,实在是太难了。某种意义上,也正是因为真正“太平盛世”少之又少,“侠”才一直很有底气地存在着。
其二,统治面临危机但尚不至于“大厦将倾”、盗匪丛生、民生凋零(此为我国封建社会时间上最占主流的状态),利用“公权”,置衡侠与盗,必要时,或招纳侠,或收买盗,使之成为分散症结、缓解压力的力量。
其三,山河破碎、宗庙不保、社稷危在旦夕,利用侠的“公义之心”,招抚、推崇甚至依赖,使其收拣一部分有实力的“盗”,捆扎成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