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在汉立国之初,先立异姓诸侯王,后为了消灭一同打拼的异姓王,又分封同姓子弟为王,想以血缘关系维护汉帝国的中央政权,事实上却埋下了数十年不得解决的祸乱根源。
在中央政府无为而治的原则下,诸侯国内政不大受到干预,又汉文帝以诸侯入统,对原来地位与他相同之诸侯王,自然不敢过分约束,因而养成诸侯王的骄傲放肆。
这些诸侯王的羽翼已成,其迅速膨胀起来的势力,足以同中央政权分庭抗礼;其王国独立于西汉朝廷之外,甚至“不用汉法……自为法令,拟于天子”,形成强大的割据势力;他们狂妄自大,造成与朝廷的分离状态,严重威胁到中央的皇权。
刘邦剧照
文景时期,诸侯王势力日趋强大
文景时期推行的黄老治术,对稳定政局、恢复经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同样也为诸侯王势力、地方豪强势力提供了发展条件。
刘邦大封同姓诸侯国的面积,约与原来异姓王的封地相当;这些封国的行政机构,与中央政府相同,他们有权铸造钱币、征收赋税,而且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大小官吏,皆由诸王自行任命。
因此,诸侯王非但骄纵而已,甚或有心怀不轨、意图谋反,欲自立门户为帝或取而代之。他们为了保持与扩充特权,在封国里尽力发展经济。
刘邦剧照
如以占有三郡、五十三县的吴王濞为例,他把持境内的自然资源,采铜铸钱,冶铁煮盐,投机牟利,攫取财富,积极进行夺取中央政权的叛乱。
又如淮南王刘长,他根本不把朝廷放在眼里。居处无度,为黄屋、盖乘舆,出入与天子比拟,擅订法令,不用汉法,纠集诸儒方士,宣扬仁义。预作颠覆中央政权的准备。
其他诸侯王也多半专权自恣,形成割据的局面。
当时中央政府与诸王国的对立,俨然是秦朝与六国形势的重演。诸侯王势力膨胀,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终于导致公开反对中央朝廷的叛乱。
吴王刘濞画像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汉文帝六年,当时贾谊认为天子直辖的地区只有十五郡,其余尽是大国,如不及时处理,将成为大患。
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即将诸侯王之子孙,依次分割其父辈封地,“地尽而止”。如此一来,诸侯王愈分愈多,而各诸侯国封地则愈来愈少。
“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使诸侯国无力与中央政府对抗,不致成为中央政权的威胁,而接受朝廷的统辖。
贾谊的意见得到汉文帝的重视,不久就把齐国分为六,把淮南分为三,显然就是在“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思想指导下做出的决定。
汉景帝剧照
然而,以当时诸侯王的势力,仅仅采取这一点措施,是不能抑制其发展的。结果,反而引起诸侯王的猜忌,之后便爆发了著名的“七国之乱”。
景帝前元三年正月,诸侯王国问题更为严重,时晁错为内史,见吴王濞日益骄横,反势已成,就主张借诸侯王触犯法网的时机,削减诸侯王的封地。
汉景帝继续实行削减封国土地的时候,吴王濞就联络楚、赵等七国发动叛乱。最终景帝用武力讨平此乱。
汉景帝颁布诏令,意图削弱诸侯王势力
汉景帝为了防止“七国之乱”重演,趁机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他首先在吴、楚、赵四国的旧地,陆续分封了十三个儿子为诸侯王,这是继续推行贾谊的政策。其次,贬抑诸侯的地位,剥夺其任官的权力。以前各诸侯国的官吏,除丞相由皇帝委派之外,其余均由各诸侯王自行任命,其礼仪制度与中央相仿。
汉景帝剧照
这道诏令有三点值得注意。
首先,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就是不准诸侯王干预自己封国内的政务,剥夺了他们的实际统治权,封国仅仅成为他们的“衣食租税”的地方而已,诸侯几乎与一般的大地主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