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对于人性的看法,在《论语》一书中已有呈现。不过,我们若非抽丝剥茧地探寻其中关于人性的意向与轨迹,那么将无法轻易察觉。可见这时期对人性的看法只停留在萌芽阶段,难怪连孔子的高足子贡都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战国时代,针对人性的看法与论述却有显著的发展。这就显现出了一个重要的论题,即人的本质成为思维的对象,思想家们也依此为本来构建其庞大的理论体系,所以到了战国,尤其战国中、后期,各种的人性论如雨后春笋般地兴盛起来。
孔子雕像
法家的人性观点,成为战国变法的基础和君王施政的方针
对人性的看法,正是战国时期极重要的基本理论,因为这对于如何使一个国家步入良好的政治运作中,包括君王如何治理人臣百姓,或是人臣在政治体制内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都有极大的影响力,所以许多君王或多或少都会加以斟酌、应用。
法家的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诸人的人性观点,也成为战国以来变法的基础和君王施政的方针。生活在战国即将结束之际的韩非,更对以上论点与诸子学说有所了解,并且加以陶铸成自己的心得,以因当时纷乱多变的形势,从而建立一个君明臣忠的富强国家。
韩非画像
韩非说:“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凡是人,都具有好利恶害的本性,而且很明显,好利恶害、安利去害是人情所不能免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一观点亦可以在商鞅和荀子的理论中找到蛛丝马迹。
如荀子所言“凡人有所一同”,他肯定衣食等基本需求,和好逸恶劳的本能,是一个人不用学习就拥有的,即使如大禹之圣或是夏桀之恶,皆不能避免的具有这种内在的性情;商鞅也说:“人情而有好恶。”
由此可见,他们都认同这种好利恶害之心是生来就有的,所以对于处理事情上都会随时衡量利害、考虑如何去做才最有利。
荀子雕像
如此说来,韩非认为人性好利恶害是有所承袭的。他既然以此为立论的主轴,那么“忠诚”这种道德自律,可否就依归于利害的抉择?
人臣的效命,包括“身”和“心”两部分
《韩非子》云:“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
事实上,人臣与君王的关系如同在市场上进行一场买卖。两者之间,一方提供高官厚禄;一方以个人的全部力量甚至生命来进行交易。如果双方条件谈得拢,那君王自然该给出丰厚的条件,来购买人臣的效命。
战国时代各国相继的实施变法,政治的架构也逐渐由宗族的分封转为郡县制。相对的,君王对土地与人臣的掌控也更为直接有效,因此有血缘关系的贵族,自然慢慢在这场变法中失去皇亲贵族的优势,进而被淘汰。
游走于平民阶层的士人(当然也包括贵族)要靠着自己坚实的能力,重新与君王进行某种利益上的谋合,当双方能达成共识时,也就是臣子该为自己的抉择,而向君王尽死效力的时候。
韩非画像
君民关系如同“田民通过买卖得到土地”一样,是交换原则支配的。所以法家才会认为,如果人臣选择好了想要跟从的君王,那就应当“臣得尽其力”、“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
这里的“尽力”、“竭智”,表面上看,属于臣子在契约下应该对君王尽的义务,也就是基于双方互利的原则下臣子应付诸的实践;事实上,这种“忠诚”的概念已超越了利益获取,而由行动上的效劳、利益的交换,转而进入到个人道德自觉的体认。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爵禄对君王来说,乃是身外之物,要多少有多少;然而,生命对人臣来说只有一次,更甚者人臣一家人的性命也许都下在这场赌注中,这场交易若稍有不慎,最大的输家往往是人臣,这就是所谓的“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且结局往往落到“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