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昭侯登基后,起用法家人物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社会改革。申不害的变法,原则也是“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但重点却主要放在讲求君主统治之“术”上。提倡“治不逾官”、“循名责实”、“挟知而问”等做法。韩国的这一改革,在短时间里扭转了国家外遭强敌侵凌、内部法纪混乱的局面,初步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申不害主张搞君主的专制独裁,把权柄集中于国君一人,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这是和卫鞅、吴起等法家相同的。
所不同的是,卫鞅、吴起等法家主张通过厉行法治来达到这个目的,把法看成实行中央集权的有效工具,通过法加强对广大农民的统治,剥夺一些旧贵族的世袭特权,并作为管理监督臣下工作的依据,使国家大权集中到国君手中。
申不害固然也讲法,曾经说,“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主张“明法正义”,“任法而不任智”(《艺文类聚》卷五四、《太平御览》卷六三八引《申子》。但是他没有把法放到主要地位,而主要讲究的是术,所以韩非批评说
“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韩非子·定法篇》)
申不害所讲的术,主要是指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就是韩非所说的:“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篇》)申不害主张“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申子·大体篇》,就是君主委任官吏,要考查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上是否忠诚,据以进行赏罚,从而提拔忠诚的人才,清除奸邪的官吏。
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循名责实”呢?申不害认为要靠机密的手段,就是韩非所说的“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欲不见,"(《韩非子·难三篇》申不害主张君主要“藏于无事”,“示天下无为”(《申子·大体篇》,要“去听”“去视”“去智”(《吕氏春秋·任数篇》,就是要装作不听见、不看见、不知道,不暴露自己的欲望、智慧和观察力,使臣下无从猜测国君的意图,无从讨好取巧,无从隐藏自己的错误缺点,这样就可以听到一切,看到一切,知道一切;这样就可以做到“独视”、“独听"和“独断”。
所以申不害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当作“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这简直是要国君用阴谋权术来驾驭臣下、统治人民了。
申不害不但主张国君要用术,而且要求各级官吏只能做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能越职办事;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即使知情也不能讲。申不害曾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其目的还是为了防止臣下篡夺大权。但是这样一来,只能使得国君听不到真实的意见,不了解真实的情况,所以韩非曾对此提出批评(《韩非子·定法篇》)。
申不害所讲的术,客观上是君主专制统治体制下官僚制度推行后必然的产物。这种阴谋权术,不仅国君可以用来驾驭臣下,大臣也可以用来争权夺利“故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韩非子·定法篇》。申不害这样用术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成效是比较差的。
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
但韩国的改革有一个根本性的局限,即不大重视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各个方面进行彻底性的变革,因而效果受到影响。变法主持人韩昭侯、申不害一死,改革就不能继续下去,终战国之世,韩国一直积弱积贫,无太大的作为。
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我想与申不害的变法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