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黄巾起义撼动了汉室的根基,造就了前所未有的大乱世,开启了一个群雄割据,英雄辈出的时代。所谓时势造英雄,刘备就是在这样混乱的时代里,走出来的一位英雄。
刘备,字玄德,汉恒帝延熹四年(公元161年)生于涿郡涿县(今河北涿州),是汉景帝的儿子中山靖王的后代。虽然这个后代也不知道后了几代,跟当今皇帝也不知道扯了多远。但是这个头衔还是让刘备很吃香的,否则他也不会总是这个身份来四处炫耀了。这说明刘备是个很懂得利用先天优势的人。当然,在乱世之中仅靠一个头衔就想做出一番事业,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么,他是依靠什么建立蜀汉王朝的呢?
刘备少年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和母亲靠着编草鞋、做席子来维持生计,生活过得简单而又平凡。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里面记载:刘备家房子的东南面有一颗高约十七米的大桑树,枝繁叶茂,形状奇特,路人看见纷纷称奇,都说:“此家必出贵人。”刘备小时候经常跟小伙伴们在树下玩耍,偶尔抬头望见高耸的桑树,就会热血涌上心头,拍着自己的肚子对小伙伴们大声的说:“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这说明刘备自小就树立了远大的志向,并且从来没有因为父亲的去世和家庭生活的窘迫而更改过。这应该跟他深入骨髓的皇族气质和皇室血统有着一定的关系。虽说孩子说话,难免会有些幼稚,也时常会让大人们所不理解,但是如果心中没有这样的梦想,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呢?
刘备十五岁的时候,拜在了一代名士卢植的门下学习。在此期间,他学到了大量的典籍,为以后的成名之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的一个亲戚刘元起,为了让他顺利地完成学业,经常资助学费,这让刘备感激涕零。在《三国志·先主传》中的记载:刘元起经常对人说:“吾宗中有此儿,非常人也!”这倒不是说刘元起怎么看中了他,而是刘备的长相,确实跟平常人很不一样。
《三国志》里面有这样的记载:“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也就是说刘备胳膊长手长,耳垂还特别的大。按照民间的说法,耳垂大的人有福气,也因为这个特征,刘备的敌人都称呼他“大耳贼”。
在《三国志》里面,对刘备还有这样的记载:“喜怒不形于色。”这说明刘备平时表现很沉默,有什么事情都在心里盘算,是个很有心计的人。当然,沉默也不代表着不说话,刘备礼贤下士,以德服人,年轻的时候就好结交各路的英雄豪杰。所以当时中山的几个大商人,跟刘备都有密切的交往,并且资助他很多钱财。在后黄巾起义的时候,刘备就是用这些资本来招募兵士,在黄巾之乱中小试锋芒。
刘备最大的特征是“仁义”,然而他却不是那种妇人之仁。他是个英雄,“仁义”在他手里只不过是一种成立功业的手段而已。所以“仁义”二字,贯穿了他生平的整个过程,以至于这个特征在后来的《三国演义》中被大肆渲染,到让人感觉有了一种讽刺的味道。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是这样评价刘备的:“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这个评价是非常中肯的,刘备有儒家之仁,却没有儒家之腐,所以能够在乱世之中立足,开拓了一个蜀汉王朝。这样的形象跟《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形象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