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解读之:螃蟹宴是单纯小可爱与精明大姐姐的一次不明智的合作。
单纯小可爱就是史湘云,精明大姐姐就是薛宝钗。如果我上来就说宝钗这一场螃蟹宴其实就是利用史湘云给自己收买人心,那么很多宝钗的真爱粉难免要来骂我。
他们会说:你怎么能这样说宝钗,你知道宝钗多善良吗?你知道宝钗付出多少吗?你知道宝钗多么善解人意吗?难道出钱帮忙请客做东,还出谋划策帮忙想诗社题目也有错吗?要是宝钗什么都不做你们又要说她冷漠无情了,等等云云。
所以我要结合现代职场来解析一下《红楼梦》中的这一场螃蟹宴,因为这样更好理解:
部门团建变集团年会:宝钗偷换概念,将诗社和螃蟹宴两码事混为一谈,颠倒主次
假设贾府是一个大型的家族集团企业——荣国府公司,贾母是董事长,掌握着最高话语权,但是她并不实际管事儿。管事儿的是她的小儿媳妇王夫人和大儿子家的孙媳妇王熙凤。
宝钗相当于来亲戚家公司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毕竟宝钗后来也确实帮助探春治理过贾府的家事。
至于李纨、宝玉、黛玉、探春等人也都是在家族企业中工作的公司中层人员。
然后她们这些年轻的中层们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在工作之余,搞了一个很有创意的团建活动——办诗社。大家第一次活动搞得很成功,玩的很开心。
这件事情被董事长贾母的侄孙女知道了,她叫史湘云,并不是荣国府公司的人,但是因为贾母疼爱她,所以从小就常常来公司玩,跟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比较熟。史湘云是个性情耿直率真的小可爱,唯一的缺点就是手头零花钱比较少。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也喜欢作诗,并且想参加这个文人雅士最爱团建活动。
因为错过了第一次团建,她表示要做第二次团建的主办方、承办方兼总策划,大家立刻都同意了,几乎没有人考虑到她可能负担不起活动筹备资金的问题。
本来么,这个团建是很清雅的一个文人活动,第一次团建是探春发起的,她主办策划这次活动一共也没花几个钱,只用了些笔墨纸砚,还有一根梦甜香。
虽然首场的主题是咏白海棠,但白海棠都没有露面,可以说非常省钱了,但是大家都个个兴致勃勃的踊跃参与,结果也是皆大欢喜。
就这样,大家都几乎默认,下一次团建也这样就可以,毕竟是写诗这样的雅诗,要是搞得花里胡哨,灯红酒绿的,反而落了俗套。所以,当史湘云小可爱提出她要主办第二次诗社的时候,众人都没有考虑到钱的事儿。
只有一个人把诗社和钱联系到了一起,那就是皇商之女薛宝钗大姐,因为她想借此机会搞一件大事情:她想借机请荣国府集团董事长在内的所有的高层和下属一起吃顿饭,规模和办个年会差不多。
所以她主动把湘云喊到了自己的宿舍蘅芜苑一起住,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下五除二就把小可爱史湘云给忽悠的五迷三道的,明明被她卖了,还对她感激不尽,就差帮她数钱了。
第三十七回原文:至晚,宝钗将湘云邀往蘅芜院去安歇。湘云灯下计议如何设东拟题。宝钗听他说了半日,皆不妥当,因向他说道:“既开社,就要作东。虽然是个玩意儿,也要瞻前顾后;又要自己便宜,又要不得罪了人,然后方大家有趣。
这明显是偷换概念,开诗社做东很复杂吗?探春都已经打好样了不是吗?可是怎么轮到湘云来做东,怎么就又要瞻前顾后,又要自己便宜,还要怕得罪了人,最重要的是还要大家有趣。
诗社活动一共几个人参加?需要搞得像几千人集团公司开年会一样又复杂又规模巨大吗?
宝钗明显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而湘云这个单纯的小可爱哪里是职场精英宝姐姐的对手,何况她也没见过探春第一次是怎么办的,显然已经被宝钗唬住了。
然后宝钗又开始以温情为手段,戳中了湘云零花钱少的痛处:你家里你又做不得主,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使。这会子又干这没要紧的事,你婶娘听见了越发抱怨你了。况且你就都拿出来,做这个东也不够,难道为这个家去要不成?还是和这里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