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建立分封制,大封诸王。
朱元璋先后共进行三次分封,分别为洪武三年、洪武十一年和洪武二十四年,大致情形如下:洪武三年,封第二子桃为秦王,第三子桐为晋王,第四子棣为燕王,第五子楠为吴王,第六子祯为楚王,第七子博为齐王,第八子梓为潭王,第九子祀为赵王,第十子檀为鲁王,从孙守谦为靖江王;洪武十一年正月,册封皇子椿为蜀王,柏为湘王,桂为豫王,模为汉王,植为卫王,改封吴王楠为周王;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未,册封皇子楠为庆王,权为宁王,梗为崛王,穗为谷王,松为韩王,模为沈王,楹为安王,梗为唐王,栋为郧王,木彝为伊王。
朱元璋分封目的是藩屏帝室,国柞永久,因此他对分封诸王有自己一套政治规划:首先,出于防御旧元的考虑,蒙古未肃清,一直对明朝存在着威肋;第二,出于转移军事权力的现实需要,将功臣宿将手中的军权转移到自己儿子手中,以为后来诛杀功臣做好准备;第三,配合废除宰相制度,防范权臣把持朝政,故而赋予诸王“清君侧”的权力。总而言之,“藩屏帝室”是朱元璋分封的终极意图。洪武三年,朱元璋第一次大行分封,便讲明了分封乃国家长治久安之计,当以史为鉴,惩宋元孤立之弊:
“昔者,元失其驭,群雄并起,四方鼎沸,民遭涂炭。脱躬率师徒,以靖大难,皇天眷佑,海宇宁谧,然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脱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远,秦废之而速亡,汉晋以来,莫不皆然,其间治乱不齐,特顾施为何如尔?要之为长久之计,莫过于此。”
他在册封诸王的册封文中,对诸子寄予了殷切的政治责任,册秦王文曰:“今命尔为秦王……今尔固其国者,当敬天地在心……谨兵卫,恤下民……勤民奉天,藩辅帝室,允执厥中,则永膺多福”。册靖江王文曰:“尔其思予创业之难,谨尔受封之制,毋忘训言,益修厥身,永为国家藩辅,尚慎戒哉。”朱元璋希望诸王能够勤民奉天,谨慎修身,永为国家藩辅。
朱元璋并非不知分封之弊,更晓明历史上分封之乱。过去史家对七国之乱的评述,他不以为然,这当是他之所以大行分封的又一原因。洪武元年春正月,朱元璋御文楼,太子侍侧,因问近与儒臣讲说经史何事。太子曰:“昨讲《汉书》七国叛汉事。”于是朱元璋问:“此曲直孰在?”太子回答:“曲在七国。”朱元璋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此讲官一偏之说。宜言景帝为太子时,常投博局杀吴王世子,以激其怨,及为帝,又听晃错之说,轻意默削诸侯土地,七国之变,实由于此。若为诸子讲此,则当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抚百姓,为国家藩辅,以无挠天下公法。如此,则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为诸子者,知夹辅王室,以尽君臣之义。”
朱元璋认为,七国之乱绝非分封制度之弊端导致,更非儒臣所言错在七国。七国之乱的根源在于天子薄情寡恩,不知敦睦九族,轻易黯削诸侯土地,故酿成战事,并且由此告诫太子朱镖要隆亲亲之恩。时为洪武元年,可见朱元璋在洪武三年分封之前,己经做了充分地考虑。这也能解释为何后来朱元璋读过叶伯巨的奏疏后,指责其是离间亲亲。虽然朱元璋通过《皇明祖训》对诸王采取了诸多防范措施,诸王的恶劣行为令他失望,但对分封制度,他从未动摇。
朱元璋虽然大行分封,但对分封产生的尾大不掉,威肋、皇权的弊端并非全然无虑。因此,在分封诸子的同时,各种训诫及防范措施也在同时进行。
首先,以古鉴今,树立藩王典范。洪武六年三月,《昭鉴录》成。该书是朱元璋命大臣“采掂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为书。”共两卷,书成后颁赐诸王,朱元璋编纂此书的目的是“必时时进说,使知所警戒。然赵伯鲁之失简、汉淮南之招客,过犹不及,皆非肤之所望也。”赵伯鲁是春秋时期晋国赵氏领袖赵简子之长子,资质平庸,连其父赵简子赐予的训诫竹简都弄丢了,因此不堪继承父业;淮南王,当指刘安,其人才思敏捷,宾客群集,后汉武帝以“阴结宾客,扮循百姓,为叛逆事”等罪名派兵入淮南,刘安被迫自杀。在朱元璋看来,赵伯鲁和刘安都过犹不及,不是他所期待的藩王典范,这表明朱元璋一方面希望诸子能够有雄才大略,又希望他们能安分守己。特别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去世后,朱元璋再次于洪武二十六年颁赐《永鉴录》给诸王,辑历代宗室诸王为恶悖逆者,以类为编,直叙其事,以之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