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在《诸葛亮传》中称其“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后人解读这句话时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派。魏晋时期出现了陈寿因私恨贬抑诸葛亮的说法,虽有崔浩为陈寿辩解,但贬抑说被唐修《晋书》采用,后为学者广泛征引,遂成定论。两宋之际陈寿饱受批评,直至明代学者胡应麟发现他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似贬实褒地表达了对诸葛亮的推崇,公案才现转机。此观点被王鸣盛等人接受,并逐渐成为主流。当代学者又指出以往批评陈寿的两件事不可信。至此,陈寿所受的千年非议终得澄清。使用材料不严谨与不加考辨地引用前人观点,是导致陈寿长久蒙冤的两个原因。而时至今日还有普及性著述承前人之谬,这表明正确历史观点、历史知识的普及工作需要有科学严谨的态度。
能否“秉笔直书”是中国先秦以来评价史学家的重要依据,“书法不隐”[1]663的董狐以及“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2]卷上二,2738的司马迁都被树为史官的典范,与之相反,未能客观、公正地记述历史的史学家则往往受到世人的批评。如本文所要论述的陈寿就因对诸葛亮的评价而被称为“作史私且陋”[3]卷七,213。但陈寿是否真的贬抑了诸葛亮?他对诸葛亮的评价是否客观如实?千余年来,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成为史学史上的一段公案。仔细梳理这段公案,可以发现所谓的“贬抑”,源自后人对《三国志》文本的误读与误判。不过内中情节颇为复杂,一些文史大家也都有意或无意地卷入其中,很值得学界关注。
一、公案的肇始与持论双方的初期交锋
陈寿(233-297)在《三国志·诸葛亮传》中,称诸葛亮“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甚至将他视为管仲、萧何一样的治世良才。之后笔锋一转,以“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4]卷三五,930-934结束全文。显然,他是用这个带有明显疑问性的含糊话语评价了诸葛亮的军事能力。可是后人却忽视了陈寿的疑问性语气,直接认为是陈寿认定诸葛亮不善将略,然后以此为基础评价,以致掀起了极大波澜,酿成这段延续千年的公案。
据传世文献可知,在陈寿去世三四十年后,就出现了陈寿因私恨贬抑诸葛亮的说法:
王隐《晋书》曰:“寿字承祚,巴西安汉人,好学,善著述,仕至中庶子。初,寿父为马谡参军,诸葛亮诛谡,髡其父头,亮子瞻又轻寿,故寿撰《蜀志》,以爱憎为评也。”[5]卷二五,434-435
王隐生卒年不详,但据《晋书》本传“太兴初,典章稍备,乃召隐及郭璞俱为著作郎,令撰《晋史》”的记载,可知在东晋初年,王隐已经在从事《晋书》的编撰工作。王隐遭排挤,“书遂不就”,后“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亮供其纸笔,书乃得成”。庾亮于咸和九年(334)出镇武昌,则王隐《晋书》成书要晚于334年,此时距陈寿去世不过三十余年。在王隐看来,陈寿父亲曾被诸葛亮施以髡刑,陈寿自己又被诸葛亮之子诸葛瞻所轻视,因此陈寿挟两代私恨称诸葛亮不善将略。
王隐的著述虽被称为“文辞鄙拙,芜舛不伦”[6]卷八二,2143,“其事非要,其言不经”[7]卷八,214,但他的说法应该并非纯出个人杜撰,而是基于当时流行的一些传言。南朝刘宋时期裴松之注《三国志》就收入了一条类似的材料:“晋永和三年(347),蜀史常璩说蜀长老云:‘陈寿尝为瞻吏,为瞻所辱,故因此事归恶黄皓,而云瞻不能匡矫也’。”[4[卷三五,933此处没有涉及诸葛亮,但提到了陈寿曾被诸葛瞻所侮辱,与王隐“瞻又轻寿”所表达的内容基本相同。常璩明确指出这个说法是蜀地长者所言,并非源自王隐《晋书》。常璩于永和四年开始撰写《华阳国志》,其中《陈寿传》并无此内容,可知常璩已认为此说法不足信,所以未将其收入书中。